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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 : 建筑—节,能管理?。
第十—四条凡在《城镇新建、》。扩建、改建民—用建筑均应》按照国家《。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十】五条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应:当逐:步向农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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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新建和】改建住宅应当积极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
第—十六条鼓励引进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淘汰落后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和【。设备
【 对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发,展应当予《以,鼓励和支持
! (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 (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四】)供热系统》节能技术和产品【;:
: (五)【。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六)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和设备;《
(】七)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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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 (:。九)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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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新】建民用?建筑的集中供热系】统应当达到》节能标准采暖系统】应当使用《双管系?统
】民用建筑应当—逐步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第!十,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图中节能!设计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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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节能要求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
—。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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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及国!家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保证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节能设计进行—监理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项目在质量监【督文件?中应:当,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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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民—。用建筑?实行建筑节能认定制!度认定工作由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 民用建【筑节能?认定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 (一》)检测机构出—具的建?筑,节能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报告;】
—(二)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设计】变更文件(包括热】工计算书);
! (三)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节能【设计核准)审—查文件;》
—(四:)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构(《配)件?的相关性能指标【测试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 : (五)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筑节【能认定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认定;对符合节能】标准的建筑项目发】给建筑节能认定证书!;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不予发给认】定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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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节能认定证书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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