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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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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能耗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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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 《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温?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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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民用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机,。制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开展民用建【筑节能日常管理【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统计、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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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知识的宣传!并对民用建筑节能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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