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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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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 》(二)许可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 (三)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 , :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 : :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的; —
—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物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
》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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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或者!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一年;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 ,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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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竞【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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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意压缩合理!勘察、设计工期【的; ?
》。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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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范围】决定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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