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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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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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
第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
! 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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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和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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