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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拆迁【纠,纷与裁?决
》第五十?二条 《在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虽!达成:协议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搬迁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裁决也可以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被拆迁人为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
裁决机关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人已》按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住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
】
第五十三【。条 申请裁决【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申请人《是拆:迁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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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
? (三)有具体的裁!决请求、《事实与理由;
【
:
(四!)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拆迁期限届满前30!日
:
第五!十四条 申请【裁决的当事》人应:当向:裁,。决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
《 : ,
?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明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
《(二)裁决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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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身份】证明和住址;
】
—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第五【十五条 申—请人是拆迁人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
【
《。 (二)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结构、建筑面积、!平面示意图以及【相应的评估报—告;
—
—(三)因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原因拆迁人无法!提供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建筑面积【、平面示意图以【及相应的评估—报告可以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申请人是!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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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关系证明!;
—。
(二)】户口簿、身份证等合!法证明;
】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
第五》。十七条 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发送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发送【。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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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机关应当自受理裁!。决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裁决机关提】交书面答复
【
第五】十八条 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完—成搬迁或者拒绝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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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先行办理公!证保全证据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 ,
《。拆迁人未《。按,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或?者未向公证机关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保全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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