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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拆迁管【理 《 第: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城—镇旧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  :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旧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城镇【房屋拆迁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对?涉及拆迁的建设项目!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在:当地主要媒体上【予以:公示充?分听取拟拆迁—范围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设项目规划一【经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批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应当重新【进行公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实施—。房屋拆迁 【 , ?。 第七条 —城,镇,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对组织实施【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实行许可制度;对具!。体实施房屋拆迁的】拆迁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城镇《建设中应当》合理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 》 第?九条: ,。 拆迁?人在获得《允许拆迁《。的有关文件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房屋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委托】。或者自行拆迁—    【 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房屋的位】置、建成《。时间、拆迁》原因:等; 》    《 ,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 (五)被—拆迁人登记册内容包!括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所住房屋的!建筑指标等; 】    (!六)有补偿安置的提!供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证明; —    ! ?(七)实《行产权调换的—由当地县级》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明晰、无权利—负担和争议的安【置用:房证明; 【    【(八)?拆迁计划内容包括拆!迁项:目的基本情况、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   《 (九)拆—迁方案内容包—括补偿安置》资金预算、》补偿:资金的?。落实、临《时周转用房和—用于产?权调换安置用房的安!排、:拆迁安?全措施等; 】。。 , ,  : (十)责任承!诺书包括对具体拆】迁实施、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办:理各项手续》、落实安全和环保】等措施、妥善处【。理纠纷等承》诺, 第!十条 拆迁—人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存款》金额不得低于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70%拆迁人提供的!用于安?置的现?房价值可以折—价计:入但价值不得—高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3】。0%安置用房—的价值?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确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不足部《分由拆迁人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具体期限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拆迁规?模、拆迁期限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由!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实行专《户储存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和金融!机,构共同签订协议【实行专款专用 】 :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资金用途的证【明由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拨付 ! 第十一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拆迁【单位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实施拆迁情况的监!督检查 !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房屋拆迁—公告;房屋拆迁公】告应当?载明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拆迁人》、建:设项目名称、补【偿方式、《安置地点、拆—迁范围和搬迁期限】等事项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做好拆【迁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   《 发布房屋】拆迁公告《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    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30日内被拆!迁人无异议的可以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有!异议:的应当向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协调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拆迁 —    — ,本,办法所称搬迁期【限是:指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所规【定的搬离拆》迁范围的期限 】 ? 第十三—条 拆迁范围公告!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 (》二)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  《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拆迁?工程、?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以及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    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其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 第: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拆迁范围内—公示下列内容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  《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二)房屋《拆迁许可证; !    》 (三)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四)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 】 : 第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依,法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 (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用途、面积】、,结,构、户型、》楼,层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等基本情况;】 :    (!二)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结算?方式和期限》。;   【 , , (?。三)搬迁补助费【、其他拆迁补偿【费用及其《支,付办法和期限; 】    【 ,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    !(,五)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    】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包括?代管房屋)的有关】资料先行办理公证和!证据保?全并报经《批准拆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 ,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拆《迁工作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代管房屋是指所【有权人出走、遗弃】或,者下落不明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公《民,个人代为《管,理的房屋 【 第十七】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除【载明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一)、?(,三,)、(四)、(五】)、:(六)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一【)安置用房或者【周转用房《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型式—、楼层?及水、?电、:气等生活设施情况】。; 《  :  (二)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结算办法和时间!; ?   《 (三)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办法—和期限 【  : 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和对被拆迁人【的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实施拆迁 】 第十【八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拆?迁人应当按规—定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手续 — ? 第》。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 !    《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同意延】期的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同意延期》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 对获准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将变更后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 :。 : ,第二十条 》 在:。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不!。得实施造成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用水、】用电:、用气中断以—及影响排污、阻断】交通等行《为 ?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  :  》(一)有产权纠纷的!;  —  ?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  (三)】暂时无法确定产【权人的  】  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和房【。产评估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第二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拆迁的拆迁【人和有关单位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停止供水、供电也不!得强行拆除未—搬迁:。的被拆迁人的房屋】 ? :。 第二》十三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要求】转让的必须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方可转?让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转移【给受让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 第二十—四,条 拆迁项目【涉,及被拆迁人户—籍迁移的由被拆【迁人持拆迁》单位:出据的拆迁证明、】新居:住地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按?转移户籍的规定【办理户籍《迁,移 》  : 涉及子女入!学的:凭新:办户籍?、新:居住地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到当地《教育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 第二十!五条 拆《。迁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  (《。。二)依?法进行安全评估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特—种专业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四》),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要求;   ! (五)安—全措施?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 ,(六)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  : (七)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    (八【)安全生产许可证】;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