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城镇旧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旧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城镇房屋拆—迁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
《对涉:及拆迁?。的建设项《目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在当地主要媒—体上予以公》示充分听取拟—拆迁范围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设项》目,规划:一,经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批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应当重新进行—公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实施房!屋,拆迁
《。
《 第?七条 ?。 城镇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对组织实施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实行许可制度;】对具:体实施房屋拆迁的拆!迁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城镇建设中】应当合?理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
, 第?九条 拆迁—人在获得允许拆迁】的有关文件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房屋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委托—或者自行拆迁
!。
【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房屋的位置》、建成时间、—拆迁原?因等;
】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
》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 ,(五:)被拆迁人登记册内!容包括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所住房【屋的建筑指标等;】。
:。
【 (六)有补—偿,安置:的,提供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证明】;
—
【 (七)实》。行,。产权:调,换,的,由当地县级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明晰、无权—利负担?和争议的《。安置用房《证明;
《
—
(八)拆迁计!划内容包括拆迁项】目,的基本情况、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
《
(九)拆!迁方案内容包括补】偿安:置,资金预算、补偿资】金的落实《、临时周《转用房?和用于产权调—换安置用房的安排、!拆,迁安全措《施等;
【
(十)!。责任:。承诺:书包括对具》体拆迁实施、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办理各项手续、】落实:安全和环保》等措施、妥善处理纠!纷等承诺
】
第十条 】 拆迁人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存款金额不》得低:于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70%拆迁—人提:供的:用于安置《的现房价值》可以折价计》入,但价值不得高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30:%,安置:用房的价值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确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不足—部分由拆迁人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具体期限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拆迁规模、拆】迁期限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由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实行专户储存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和金?。融机构共同签—订协议实《行专款专用
—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资:金用:途的证明由》。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拨付
】
,
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拆—迁单位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实施《拆迁情况的监督检】查,
【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房屋拆迁公】告;房屋《拆迁公告应》当载明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拆?迁人、建设》项目:名称、?补偿方式、安置【地点、拆《迁范围和搬迁—期限等事《项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做好拆迁!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
【 发布房》屋拆迁公告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
— 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30日内被拆迁人!无异议的可》以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有《异议:的应当向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协】调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拆迁
》
《
本办》。法所称搬迁》期限是指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所规定的】搬离拆迁范围的期限!
,
第十!三条 拆迁范【围,公告: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 (二)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 ,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拆迁》工程、?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以及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
【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其【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
》。 第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拆迁范围内!公示下列《内容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 ,
: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二)房?。屋,拆迁:许可证;
—
— (三)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
(《四):。。。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
》
第十】五条 ?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依法:。。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 (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用途、面—积、结构、户型、楼!层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等基本—情况;
!
(二—)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结算》方式和期限;
】
】。(三)搬迁》补助费、其他—拆,。迁补偿费用及其支】付办法和期限—;
》
?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
【 (五)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
!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
:
》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包括代管—房屋)的有关资【料先行?办理公证和证据保】全并报经批准拆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拆迁工作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代管房屋是指所有】权,。人出走、遗》弃或者下落不明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公民个人代为】。管理的房屋》
:
》 第十七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除载明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一)!、,(三)、(四)、】(五)、(六)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一—。)安置用房或—者周转?用房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型式、—楼层及水、电、【。气等生?活设施情况;
】
(!二)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结算办法和时!间;
》
》 (三《)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办法和期《限
】
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和对被《拆迁人的《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实施拆!迁
!第十八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拆迁人应当—按规定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手续
! 第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
【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同意《延期的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同意?延期: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 对获准》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将变更后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 :
《第二十条 在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不得?实施造成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用水《、用电、用气中断以!及影响排污》、阻断交通等行【为
》
,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 :
(》一)有产权纠—纷的;?
—
: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 ,
? (三)暂时无法确!定产权人的》
:
—。 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和房产》评估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
?第,二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拆:迁的拆?迁人和有关单位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停止供】水、供电也不得强】行拆除未搬》迁的被拆迁》人的房屋
》
,
》 ,第二十三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要求《转让的必《须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方】可转让?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转:移给受让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第:二十四条《 拆迁项目涉及被!拆迁人户籍迁移的由!被拆:。迁人持拆迁单位出据!的拆:迁证明?、新居住地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按转移【户,籍的规定办理—户籍迁移《
》
》涉及子女入学—的凭新办户籍、【新居住地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到当地教育—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
第二十五】。条, 拆:。迁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具备》下列:条件
】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依法进》行安全评估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特种专业】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要求;
【
(五)安全措】施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七:)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
(八)《安全生产许》可证;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