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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测绘资【质资:格
第二十】七条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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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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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测绘!。资质的应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提出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测绘资质【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将测绘资质审】批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的信息!包括测绘《资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业务范围等》
第三—十,条 测绘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业务范围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 ,测绘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重新办理!测,绘资质?证,书
《 : 测绘单位终止测绘!业务的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发,证,机关交回《测绘资质证书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借或者转!让测绘资《质证:。书
第三十一!条 测绘项目承发!包的测绘项目的发包!单位不得向不—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
】 , 测绘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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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人员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 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执业资格条件从【。事测绘活《动的:技术工种《人员应当取得—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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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测绘人?员依:法开展测绘活—动
第—三十四条 》 区:外,测绘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测绘?活动的应当自测绘】项目:开始测绘前10个工!作日内持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作—业证件和测绘合同】文本等有关材料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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