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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许可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区内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行《为
》第三条 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 , 市州、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和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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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相应的基本—附图、附件应当采用!国家及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市州】、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地方规划技】术规定对附图—、附件进行补充【补充的内容》不得与基《本附图、附件相抵】触,
第五条【 县级以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网上管理系统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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