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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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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 拆迁?方案应当包》括,准确的拆迁范围、】拆迁的实施步骤【。、被拆迁的单位和居!民总:户数、安置的—。初步方案估》算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拆迁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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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拆迁《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拆迁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准予:拆迁:的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不】准拆迁的应》当说明?理由
【 :。 拆?迁人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拆迁的其房屋】拆迁许可证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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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房屋拆迁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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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资?格证书的审查—核发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统一印制【资格:证书
— 各—。级拆迁主管》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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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拆迁【主管部?门,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安置方案等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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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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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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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条所列事》。项书面通《知,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暂停办【理新:建房:屋、: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暂停办?。理,房屋扩?建(翻建)、买卖】、租赁、交》换、:抵,押,等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办理房屋拆—迁范围内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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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书面协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报送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 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地点和【安置:用,房,、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以【及违约责任和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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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拆迁》主管:部门:的拆迁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对安置使—。用人的房屋》或作价补偿的价款仍!由代管人《代管
! 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的由拆】。。迁人到当地拆—迁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后按:代管房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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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在】规,定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经,。协商达不成书面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做》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 强制拆迁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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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拆迁结束后拆!迁人应当及》时办理被拆》除房屋?的产权证件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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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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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对,房屋拆迁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持证执行《公务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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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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