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工程承?包
第十八条!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技术、安全负责】人
第十九!条 施工总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进行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当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人并依法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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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承包人不《得,转包所承包的建【筑工程 《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转包 《
:。 : (一)》。承包人承包》建筑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给他人?或,者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
【 :(二)施《工总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项目经理及必—备项目管理》人员;?
(】三)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负责《人不是该建》筑工程承《。包企业人《员或者未经监—督管理部《门同意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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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收款》人帐号不属承包人;!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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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承包人不得》违法分包所承—包,的建筑工程》。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法分包
【 (一)!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
? 》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
】 (三)施工!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他人;》。
【 (四)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再分包》
第二【十二:条, 承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违反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二)与—其他投标人或—。者,发,包人:相互串通投标低【于成本?价,竞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 【
: —(三)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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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
》 (五)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投标承》包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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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建—筑,工程;
】 《(七)以联合体方式!中标:后,单独或者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同一建筑工程的!施工;
— —(,八)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 》(九)未办清工程】款结算即交付使【用;
】 , (十)》聘用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人员从事建—。。筑活动;
! (十—一)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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