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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建筑环境景观规】划,管理 《 , ,第,一,节 景观廊道—、,界面控制 第一百!零一条 本规定中】景,观廊道指的是由城】市自然?河道、生态廊—道、城市主要道【路,、景观性道路—、步:行街、景观视线【走廊等自《然和:人工所形成的实体廊!道和:视,线廊道;界》面指的是围合廊道】空,间、广场《、公园、《生态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以及滨水、沿!山建:(构)筑物界—面属:于以上所《界定:界面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和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以及滨【水,、,。沿山:建(构)筑》物,的,。界面设计要》求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的立面应!当为主要立面立面】造,。型,和屋顶应《当重:点设:计与城市街道—和,广场景观相协—调不得设置》影响城市景》观的附着物 】 第一百—零,。三条 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当注重整体—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沿河道两岸及—沿海:。的滨水建筑应当保持!景观廊道的通透性】以及:层次感和《富有变化的整—体天际线形态;沿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周边的建》(构:)筑还应当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并不影!响公园景观 ! 第一百零》四条 滨水塔楼的最!大面宽宜《控制在60 米以】内;滨水面》建筑总面宽与滨水面!用地面宽比值—宜控:制在5?0%-6《0,。%,并,且该控制《与塔:楼最大面宽的—控制及建筑高度【与面宽的《控制要求同时生效】 ? ?第一百零《五条 在《景观视廊的空间【范围内不应有建筑或!严重遮挡视线—的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沿山、滨《水面用地面宽等的】现状条件及景—观点位置选择—观景视点、设置开】放空间和景》观视廊?。;景观?视廊的宽度》为25 米 】 第一百零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沿山、滨》。。水用地情况及—公众的?可达性和《认知度等现状条件对!用地:内的观景视》点与作为背景的山】。。体、水域所形成的景!观视廊和风道予【以保护 ! , 第二节 建筑!形体与空间尺度【控制: 第一百》零七条 从高层【。区到低?层边缘?区应采取《合乎条理的建筑高】度轮廓?级,差,并与周?。边环境共同形成和谐!的空间尺度关—系 第一!百零:八,条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围合性尺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 1:.街道?空间其围合》界面建筑物高度与】街,道宽度?(包括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的高宽比值》宜控制在介于11】至11.25 !    《 2.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其围合界面建【筑,物高度与《。广场宽度(包括【。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的】。高宽比值《宜控制在12.5 !至14 《左右 【 第一百零九条 】街道空间裙楼尺【度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     —1.街道《宽度小?。。于或等于29 米(!包括建筑退让距离)!且主:体建筑高度大于【45 ?米其相对应裙楼高】度宜为1《。2-15 米—并应同时满》足沿街建筑高度【与退让控《制要求以及建—。筑高度与面宽控制】要,求, :    》 2.?街道:宽,度等于或大于30】 米(包括建—筑退让距离》)且主体建筑高度大!于60 米其相对】应裙:楼高度宜大于16】 米:。且,不建议设置沿—街小型店面并—应同:时满足沿街》建筑高度与退让控】。制要求以及建筑【高度与面《宽控制要《。求 【第一百一《十条 建筑物地【面首层?架,空作公共开放—空间时净《高不宜小于4.【0 米不应》大,于5.0 米;【进深不应小于8【.0 米 】 第一百一十一】。条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在“建筑《后退城市道》路交叉口控》制指标表”(表【。(十九))规定的】基础上?中高层?建,筑退让宜增》加,6m多、低层建筑退!让宜:增加4?m高层建《筑退让宜增加10m!(,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与曲线的连【接,点算起) — 第三节 】建筑高度《与面宽控制 第一!百一十二条 在重】要的城市《景观环境《地区:周围及沿街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满【足城:市设计的高度控制要!求, —第,一百一十三条 沿】街,住宅建筑《面宽应符《合以下规定》   —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 米《如平行道路布—置其与道路垂—。直投影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8】0 米 《 ,     2【.建筑高度大—于,24 米且小于、】等,于54? 米如平行道路布置!。其与道?路垂直?投影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7—0 米 《。   》  3.建筑高【度大于54》 米如平行道—路布:置其与道路》垂直投影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60【。 米:     4.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的建》筑高度执行 【 1.H—为建筑最《高部:。分      【 2.H≤24米L!≤80米《 ,   ?3,.2:4<H≤60米L≤!7,0,米  ? ,    4.H>6!0,L≤《。60米 》第一百一十四条 】新建住宅《、写字楼等塔—楼建筑?高宽比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高度《大于:100? 米小于或》者等于150 【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3.2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   【  2.主体建【筑高度大于6—0 米小于或者【等于10《0 :。。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3.0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 》 第四【节 :建筑风格与》。建筑环境、色彩控】制 :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风》格、形体及》立面设计、装饰装】修等:必须与?已确定的控制性【规划、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中城市空间—环境景观《的要求相符合并【按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各类建设】工程在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时—应标明?用地:。。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现状地【物地:貌,建筑立面及色彩【应进行多方》案比较注意与相【邻空间环境》的协调? 《 第一《。百一十七条 —居住、文教体卫【建筑宜设置公共开】放空间开放空—间不得封闭》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 , : 第一百—。一,十八条? ,居住建?筑景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沿街居住建!筑连续展开长度按照!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执行滨水居住建筑!其平行岸线的立面】。的垂直投影线不得大!于60 米 】 ,    2.建筑】高度50 》米以:。。下及山体周边的居住!建,筑一般应采用—坡,屋顶形式 】    3.—新建住?宅建筑应成》片规划形成》。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应避》免零:星插建   ! , 4:.同:一住宅?建筑群体的风格、】造型、色彩宜协调】统一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单幢住《宅建筑的标识—性, :   《  :。5.涉及已建住宅】建筑外部《造型、色彩的改变必!须以楼?幢,为单位?整,体设计并应》保,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 —    6》.10 《层,。以上居?住建筑(含1—0 层)《不得在外墙或阳【台外设置花池10】。 层以下居住—建筑:在外墙或阳台外设】置,花,。池时花池的底板【。标高应高于室内地坪!或阳台地坪》标,。高0.6《 米以上花池放【置花盆处及》建筑底部须采—取防坠落措施如需】超上述?规定设置花池的须】专项认证 】 第一百》。一十九?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景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沿街的》立面和空间造型【设计应符合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确:定,的,。原则:并与城市《夜景景观设》计,同步考?虑;未制《定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的沿街建!筑的建?筑红线在《符合有关退让规【定的前提下应形成】整,洁有序的城市界面】。和富于变《化的街道景》观     !。2.沿城市主干路、!临水及临公共—绿地:界面的?阳台宜进行封—闭设计 《     3】.独立?设置的配电站—(室)、《泵房应根据》消防、?噪音、间距》等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进出线】路应埋入地下 !  :   4.在城【市规划区《内临街面《不宜修建围墙因特】殊要求需修》建围墙或临时—围墙的应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批围墙《形式为透空式—高度不宜超过—1.:。6米: ?     5.沿街!。建筑立面的雨水管、!空调室外机、空【调滴水管《、,冷却塔、广告牌等】其它构造物》应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其:中,各类沿街排水管应】暗,装如需设置屋— 《顶水箱、机房—冷却塔等外露建筑时!应进行建筑形式【处理:不得:直接外露并与建【筑立面相协》。调建筑物临城市【道路:的窗、阳《台,、走廊等不得设置】显形防盗网如需设】。置须设在《玻璃窗内《临城市道路的住宅不!宜设沿街阳台—如确需?。设,置时阳台应》予,封闭或设宽度不超】过80cm 的装饰!性阳台 【    6.城【市主要?道路两旁的》建筑物其太阳能【设施、锅炉房、【烟囱、垃圾道不【得临:。街布:置景:观建设不得影响第三!者,的合:理生活环境》设计中应特别注意】光污染和热污染建筑!物,的临街面(水—体)一般不得—修建围墙确属保【密、古迹、文物安】。全需要须建围墙【的应为透空围—墙 第一!百二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物《的修缮改《造参照泉州市—政府颁?布的:。“泉州古城保护与】危房整治改建实【施意:见”执行 》 第—一百二十《一条 旧城》风貌区宜保持原有】城市肌理、路网【格局:和街道空间》尺度旧城历史风【貌保护区《内翻建、改建和新】建项:目应:满足以?下规定 《 , :    1.建筑】外观应保持传—统风貌样式》骑楼翻修、改建应】按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保护 《     2.】新建低层商》业建筑的山墙无窗】且完全按原有—传统风貌复原—时可连接建造但应】符,合消防要求 【。     3【.底层商业建—。筑经:规,。划论:证许可后可》沿,规,。划道路红《。线建:设,但,建,。筑物:的,基,础、台?阶、管线及阳台【、雨篷?等突出建筑外墙面的!建筑连接部分—均不得?超越规划道路红线 ! 》第一百二十二条 】文物古迹和历史风貌!建筑:及,周,边环境的《修缮改造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在泉州《。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物】外墙:面不宜将柠檬黄【色、绿色、》蓝色、紫《色等城市非主流【建筑色彩作为大面积!外墙主色调》使用;建筑物屋顶不!宜采用?蓝色系列采用坡屋】顶形式的宜使—用红色?系列色彩《;同时在项目规【划设:计时应有色彩设计专!篇对:重点:控制区应单独编【制“色?彩设计专项规划”】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古城风貌建设控制区!及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控制【范,围内新建建筑—。色,彩应以泉州地方建筑!砖红色为主色调浅】。白花:。岗岩石色《为,辅砖红?色宜占总色》调的:6,0%以上建筑墙面】鼓励做“出砖入石】”效果建筑》第五立面应尽—。量,。采取全坡《屋顶屋顶《铺砌材料《采用红色陶瓦—外墙红色部分宜采用!清水砖砌《筑浅色?部分宜采用白石等】泉,州传统建筑材料应】加强对建《筑物的墙面划分窗】套、栏杆、檐口【等细部构造设计【 第一】百二十五《条 位于《城市新区的》新建建筑形象—。应有较现代的建筑】风格和独特个性在】。建筑设计《上应处理好细部和】整体的关系主—要墙面的建筑—色彩红色或》暖色宜占总色调的】20%以上原则【上不提?倡整幢建《筑物呈全白色—调,以,体现传统建》筑特色 【  :  位于旧城风貌】建设控制区与—城市新区结合部(风!貌协:调区:)的新?建建筑应部分延续旧!城区的建筑风格【建筑色彩红》色或暖色《。宜占色?。。调的40《。%,以上 》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要建筑应有鲜明的】建筑特?征而且应做好室外】环境的建筑小品【、绿化布置、夜景工!程等环?境景观专《。项设:计 第—一百二十七》条 :设置室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等应与周围!。景观协调整洁—美观保证安》全并符合下列要【求 》。。 ,   1《.新建建《筑物在进行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广告、标志!物等设置的》位置、形式、灯光照!明等并应在》方案:图中示出应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筑立:面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划定点管】理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0〕203 号】)的规定 】    2.在已】有建筑物设置广【告的不得破坏原有】建筑造?型不得产生》。视觉污染 》。 第》一百二十《八条 城市雕塑【和建:筑小品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  :。1.设置城市—雕塑应按照专—。项规划进行实施雕塑!选址及用地范围不】应影响城市交通【 :。     2.雕!塑和小?品应内容健康—、造型优美其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