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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建筑》环境景观规划—。管理 第【一节 景观廊—道、界面控制— :第一百零一条 本规!定中景观廊道—指的是由城市自【然河道、生》态廊:道、城市《主要道路、景观性】道路、步行》街、景观视线走廊】等自然和人工—。所形成的实体廊道和!视线廊道;界—面指的是围》合廊道空间、广场】、,公园、生态》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以及滨水、—沿山建(构)筑物】界面属?于以:上所界?定,界,面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 第—一,百零: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和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以及滨水、】沿山:建(构)筑物—的界面?设计要求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的立面应当【为主要立面》立面造型《和屋顶?。。应当重?点设计与城》市街道?和广场?景观相?协,调不:得,设置影响城市景【观的附着物 】。 第一百零三条! 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当,。注重整体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沿河道两岸及—。沿海的滨水》建筑应当保持景【观廊道?。的通:透性以及层》次感:。和富:有,变化的整体天际【线形态;沿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周边【。的建(构)筑还【应当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并不影响公园【。景观 ? 第》一百零四《条 滨水塔楼的最】大面:宽宜控制在》60: 米以?内;滨?水面建筑总面宽【与滨水面用地—面,宽比值?宜控制在《50%-60%【并且:该控制与塔楼最大】面宽的控《制及建筑高度与面】。宽的控制要》求同时?生效 【 第一百零五条 】在景观视廊》的空间范围内不应有!建筑或严重》遮挡视线《的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沿山、滨水面用地!面宽等的现状条【。件及景观点位—置选择观景视点【、设置开《放空间和景观视廊】;景观视廊的宽【度为25 米 ! , 第一百》零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沿山、滨水用—地情况及公》。众的可达性和认【知度等现状》条件对?用地:内的观景视点与作为!背景的山体、水域】所形成的景观视廊和!风道予?以保护 ! ,。 ?第二节 建筑—形体与空间尺—度控制 》第,一百零七条 从高层!。区到:低层边缘区》应,采取:合乎条?理的建筑《高,度轮:廓,级差并与周边环境共!同形成和谐的空【间尺度关系》 ? 第《一百零?八条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围合性《尺,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街道空间其围合界!面建筑物高度与街】道宽度(包》括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的高—宽比值宜控》制在介于11至11!.,25 ? ,  ?   2.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其围合】界面建筑《物高:度与广场宽度(包】括,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的高宽比—。值宜控制在》12.?5 至14 左右】 》 第一百零九条 街!道空间裙楼尺度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  1.街道宽【度,小于或?等于29 米—(包括?建筑退让距离—。)且主体《建筑高度大于—45 米其》相对应裙楼》高度宜为12-15! 米并应同》时满:足沿:街,建筑高度《与退让控制要求以及!建筑高度与面宽控】制要求  】   2.街—。道,宽度:等于或大于30 米!(包:括建:筑退让距《离)且主体》建筑高度《大于60 米其相】对应:裙楼高度宜》大于16《 米且不建》议设置沿街小型店面!。并应同?时满足沿街》建筑高度与退让控】制,要求以?及建筑高《度,。。与面宽控制要求 ! , 第一百—一十条? 建筑物地》面首层架空作公共开!放空间时净》高不宜小于》。4.0 米不应【。。大于5.0 —。米;进深《不应小于8.—0 米 !第,一百一十一条—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在“建—筑后:退城市道路交—叉口控制指标表”(!表(:十九))规定的基】础上:中,高层建筑退让宜【增,加6m多、低层建筑!退让宜增加4m高层!建筑退让宜增加【10m(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与曲线的连【接点算起) ! 第三节 建筑高!度与面宽控制— 第一《百一十?二条 在重》要的城?市景:观环境地区》周围及沿街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满足城市《设计的高《度控:制要求 《 《 第一百一》十三条 沿街住宅建!筑面宽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 米如】平行:道路布置其与道路垂!直投影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80 米【   —  2.《建筑高度大于24】 米且小于、等于5!4 :米,如平行道《。路布置其与道—路,垂直投影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70《 米 《 ,    《 3.建筑高度【大于:54 米如平行道】路布置其与》道路垂直《投影:。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6—0 米    】。 4.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的建筑高度》执,行, 1.H为!建筑最高《部分      】 2.H≤24【米L≤80米 】  3.24<【H≤60米L≤【70米 《      —4.H>《60,L≤》60米 第—。一百一十四条— 新:建住宅?、写字?楼等:塔楼:建筑高宽《比,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    》 1.高度》大于10《0 米?小于或者等于—150? 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3?.,2,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 ? :    2.—主体建筑高度大于6!0, 米小于或者—等于:1,00 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3!.0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 【 第四节 建】筑风格与建筑环【境、:色彩控制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风格—、形:体及立?面设计、装》饰装修等《必须:。与已确定的控—。。。制性规划、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中城市空间环境!景观的要《求相符合并按—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各类建》设工程在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时应标明—用地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现状?地物地貌《建筑立面及色彩应】进行多方案比较【注意与?相邻空间环》境的协?调 : 第一百一!十七条? 居住、文教—体卫建?筑宜设置《。公共开放空间开【放空间不得封闭【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 ? 第一—百一十?八条 居住建筑景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沿】街,。居住建筑连续展开】长度按照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执行滨!水居:住建筑其平》行岸线的立面的垂】直,投影:线不得大《于6:0 米 —    《 2.建筑高度50! 米以?。下及:山体周边的居住建】筑一般应采用坡【屋顶形式 —   《  :3.新建住》。宅建筑应成》片规划形成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应【避免零?。星插建 》     4.同!一住宅建筑群—体的风格《、造型、《色彩:宜协调统《一,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单幢住宅建筑的】标识性 》     5.】涉及已建《住宅:建筑外部造型、色彩!的改变必《须以楼幢《为单位整《体设计?并应:保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  —   6.10【 层:以上居住建筑—(含10《 层)?不得在外墙或阳台】外设置花池》1,0 层以下居住【建筑在外墙》或阳台外设置—花,。池时花池的底板【标高应高于室内地】坪或阳台地坪标高】0.6 米以上花】池放置花《盆处及建筑底部须采!取,防坠落措施》如需超上述规定设】置花:池,的,须专项?认证 ?。 第一【百一十九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景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    《1,.沿街的立》面和空间造型设计应!。。。符合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确定的【原则并与城市夜【景景观?设计同?步考虑;《未制定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的?沿街建筑的建筑红】线在符合有》关退让规《。定,的前提下应形成整洁!。有序的城市》界面:。和富于变《化的街道景》观 ?     2.沿!城市主干路、—临水及?临公共绿地界面的】阳台宜?进行封?闭设计 【   ? 3.独立设置的】配电站(《室)、泵房应根据消!。防、噪音、间距等】。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进出线路应埋!入地下 —     4—.在城市《规划区内临街面不宜!修建围?墙因特殊要求需修】建,围墙或临时围—墙的应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批围墙形式为—。透空式高度》不宜超过1》.6米 《     5】。.沿街建筑立面的雨!水管、空《调,室外机?、空调滴水管—。。、,冷却塔、广》。告牌:等其它构造物应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其中各类沿街【排水管应《暗,装如需设置屋 】 顶水箱、机房】冷却塔等外露建筑时!应进行建筑形式处理!不得直?接外露并与》建筑立面相协—调建筑物临城—市道路的窗、阳台】、走廊等不得—设置显形《防,盗网如?需设置?须设在玻璃》窗内临城《市道:路的住宅《不宜设沿街阳台如】确需设?置时阳台应予封【闭或:设宽度不超过80c!m 的装《饰性阳台  ! ,  6?.,城市主?要道路两旁》的建筑物其》太,阳,能设施、锅炉房、】烟囱、垃圾道不【得临街布置景—观建设不得》影响第三者的合理】生活环境设计中【应特别注《意光污染和热污染】建筑物的《临街面(水》。体)一般不》得修建围墙确属保】密、古迹、文物【安,全需要须《建围墙的应为透空】围墙 —。 第一百二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物》的修缮改造参照泉州!市政府颁《。布的:“泉:州古城保《护与:危房整?。治改:建实施意见”执行 ! 》第一百二十一—条 旧城风貌区宜保!持原有城市肌理、路!网格局?和街道空间尺—度旧城?历史风貌保》护区:内翻建、改建和【新建项目应满足以】下规定  】。   ?1,.建筑外观应保【持传统风貌》样式骑楼翻修、改】建应按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保护 —。     2.新】建低层商业》建筑:的山墙?无,窗,。且完全?按原有传统风貌复】原时:可连接建《造但应符合》消防要求  !   ?3.底?层商业建筑经—规划论证许可—。后可沿规划道路红】。线建设但建筑—物的基础、台阶、管!线及阳台、雨篷等】。突出建筑外墙面【的建筑连接部分【均不得超《越规划道路》红,线 第一!。百二十二条》 文:物古迹和历史风貌】建筑及周边》环,境,的,修,缮改造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定 】 》第一:。百二十三条 在【泉州: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物外《墙面不?宜将柠檬黄色—、绿色?、蓝色、紫色等城】市非主流建筑—色,彩作为大面积—外墙主色《调使用;建筑物【屋顶不宜《采用:蓝色系列采用坡屋】顶形:式的宜使用红色系列!色彩;?。同时在项目规划设】计时:应有色彩《设计专篇《对重点控制区应单独!编制:“色:彩,设计专项规划”【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古城风貌建设!控制区及《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控制》范围内新建》建,筑色彩应以》泉州地方建》筑砖红色为主—色调浅白花》。岗岩石色为》辅砖红色宜占—总色调的60%以】上建筑?墙面:鼓励做?“出砖入石”效果】建筑第五立面应尽】量采取全坡屋顶屋】顶铺砌材料采—用红色陶瓦外—墙红色部分宜采用】清,水砖砌筑浅色部分宜!采用白石《等,泉州传?统建:筑,材料应加强对建筑】物的墙面划分窗套】、,栏杆、?檐口等细部构造【。设计 — 第?一百二十五条 【位于城市新区的【新建建筑形象应【有较现代的》建筑:风格和独特个性【在建筑设《计上应处理好细部和!整体:的关系?主要墙面的建筑色】彩红色或暖色宜占】总色调?的20%以上原则上!不提倡整《幢建筑物呈全—白色调以《体现传?统建筑特色 —  《   位于旧—。。城风:貌建设?控制区与城》市新区结合部—(,风貌协?调区)?的,新建建?筑应部分延续—。旧,。城,区,的建筑风《格,建筑色彩红色—或暖色宜占色调的4!0%:以上 【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要建筑应有【鲜明的建筑特征而】且应做?好室外环境》的建筑小品、绿化】布置、?夜景工?程等:环境景观专项设【计 第—一百二十七条— 设置室《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等应与周围景观协调!整洁:美观保证安》全并:符合下?列要求  】   1《.新建建《筑物在?进行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广告、《标志物等设置的【位置、形式、—灯光照明等并应在】方案图?中示出应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筑立面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划定点管理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0〕203 号)!的规定 《 :    《 2.在《已有建筑物设—置广告的不得破坏原!有建筑造型不得【。产生视?觉污染 《 : 第一《百二十八条 城市雕!塑,和建筑?小品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 ,1.设置《城市雕塑《应按照专项规划进行!实施雕塑《选,址及用地范围不应】影响:城市交通 【  :   2.雕塑和】小品应?内容健康、》造型优美其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