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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筑《环境景观规划管理】
第一节 】景观廊道、界面控】制
第《。一百零一条 本【规定中景观》廊道指的是由城市自!然,河道、生态》廊道、城市》主要道路、景观性道!路、步行街》。、景观视线走廊【等自然和《人工所?形成的实体廊道和】视线廊道;界面【。。指的是?围合廊道空间、广场!、,公园、生态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以及?。滨水、沿山建—。(构)筑物》界,面属于以上所界定界!面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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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和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以及滨?水、沿山建(构)】筑物的界面设计【要求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的立面应当为主】要立面立面造型【和屋顶应当》重点设计与城—市街道?和广场景《观相协?。。调不得?设置影响城市景观的!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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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条 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当注!。重整体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沿河道】两岸:及沿海的滨水建【筑应当保持景—。观,廊道的通透性以【及层次?感和富有变化的【整体天际线形态;沿!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周边的—建(构)《。筑还应?当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并不影响公园景观】
第一【百零四条 滨水塔】楼的最大面宽—宜控制在60 【米以内;滨水面【建筑总面宽》与滨水面用》地面:宽比值宜控制在【50%-60%【并且该控制与塔楼】最大面?宽的:控制及建筑高度【与面:宽的控?。。制,要求同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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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条? 在景观视廊的空】间范围内不应有建筑!或严重遮挡视—线的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沿山、滨《水面用地面宽—等,的,现,状条件及景观点位】置选择观景视点、设!置,开放空间和景观【视廊:;景观视《廊的:宽度为?25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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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沿山—。、滨水用《地情况及公众的【可达性和认知度【。等现:状,条件对用地内的【观景视点与作为背】景的山体、水域所】形成的景《观视廊和风道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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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筑形体!与空间尺《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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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条【 从高层《。区到低层边缘区应采!取合乎条理的建筑高!度轮:。廓级差并与周边环境!共,同形成和谐》的空间尺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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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条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围合性尺》。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 《 1.《街道:空间:其围合界面建—筑物:高度与街道宽度(】包括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的高宽比值宜】控制在介于11至1!1.25
— 《 2.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其围】合界面建筑物高度】与,广,场宽度(包括—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的高!宽,比值宜控《制在12.5 【至14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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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条 街道!空间裙楼尺度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 ?。 1.街道宽度!小于或等于》29 米(》包括建筑退让距【离)且主体建筑高度!大于45《 米其相对应裙【楼高:度宜:为12-15 米】并应同时满足—沿街建?筑高度与退》让控制?要求以?及建筑?高度与?面宽:控制要?求
!。2,.街道宽度》等于或?大于30 米(【包括建筑退》让距离)且主体建筑!高度大于60 米】其相对应裙》楼高度?宜,大于16 米—且不建议《设置沿街小型店面】并应同时满足沿【街建筑高度与退让】控制:。要求以及建筑高度】与面宽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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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条: 建:。筑物地面首层架空作!公共开放空》间时净高不宜—小于4.0 —米不应大《于5.0 米;进深!不应小于8.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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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条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在“建筑后退城市】道路交叉口控—制指标表”(—表(十九《。)):规定的?基础上中高层建【筑退让宜增》加6m多、低层【。建筑退让《宜增加4m高层建筑!退让宜增加1—0m:(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与曲线【的连接点算》起)
】第三节 建》。。筑高度与面宽控制】
第一百一十二条! 在重要的城市景】观,。环境地区《周,围及沿街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满,足城市设计》的高度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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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条 !沿街:住宅:建筑面宽应符合以】下规定
!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 :米如平?行,道路布置其与道【。路垂:直投影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80 米
! 2.】建筑高度大于24】 米且小于、—等于54 米—如平行道路布置其与!道路:垂直投影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70 米
! , 3.建筑高【。度大于5《4 米如《平行道路布置其【。与,道路垂直投影—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60 米》
: : 4.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的建筑高《度执行?
1.【H为建筑最高部分 !。 2.H!。≤24?米L≤?。8,0米
3.2!4<H≤6》0米L≤70米【 4.!H>6?0,L≤60米【
第一百一十四条! 新建住宅》、写字楼《等塔楼建筑高宽【比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 : 1.高《度大于?。100 米》小于或者等》于,150 《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3.2》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
! , , 2.主—体建筑高《度大于60 米小于!或者等于100 】。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3.0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
! 第四节 建—筑风格与建》筑环境、色彩控【制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风格、!形体及立《面设计、装饰装修】等必:须与已确定的—控制:性规划、《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中城市空间【环境景观的要求相】符合并按《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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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条! 各类建设工程在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时应【标明用地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现》状地物地貌建筑立面!及色彩应进行多方】案比较注意》与相邻空《间环境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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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条? 居住、文》教体卫?建筑宜设置公—共开放?空间开放空间—。不,得封闭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 第一百一十八条! 居住建《筑景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沿街】居住建筑连续展【开长度按照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执行滨水居住建【筑其平行岸线的立】面的垂直投影线不】得大于?6,。0 米
》 : 2.建【筑高度50 米【以下:及山体周边的居【住建筑一般》应采用?坡屋顶?。形式
! 3.新《建住:宅建筑应成片规划形!成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应:避免零星插》建,
》 4.》。。同一住?。宅建:筑群体的风格、【造型、色彩》宜协调统一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单幢住宅》建筑:的标:识性
— 《5.涉及已建住宅建!筑外部造型、色彩】的改变必须以—楼幢为单位整体设计!并,应保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
? 》6.10 层以上居!。住建筑?(含10 层—)不得?在,外墙或阳台外—设置花池《10 层以》下居:住建筑在《外墙或阳台外设【置花池时花池的底板!标高应高于室内地坪!。或阳台地坪标高【0.6 米以—上花池放置》花盆处及建筑底【部,须采取防坠》落措施如《需超上述规定设【置花池的须》专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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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景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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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沿街的立【面和空间造型设计】应符合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确定—的,原则并与城市夜景】景观设计同步考【虑;未?制定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的沿街建筑的建!筑红:线在符合《有关:退让规定的前提下】应形成整洁有序的】城市界?面和:富于变化的街道景观!
《 ? 2.沿城市主【。干路、临水及临【公,共绿地界《。。面的阳台宜进—行封:闭,设计:。
》 3《.独立设置的—配电站?(室)、泵房应【根据消防、》噪音、?间距等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进出【线路应埋入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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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城市规—划区内临街面不宜】修建围墙《因特殊要求需修建】围墙或?临,时围墙的应》。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批】围,墙,形式为透空式高度】。。不宜超过1.6米】
【 ,5.沿街建筑立面】的雨水管、空调室】外,机、空调滴》水管、冷却塔—、广告牌等其—它构造物应》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其中各?类沿街排水》管应暗装《。如需设置《屋
顶水【箱、机房冷却塔等】外露:建筑时应进行建筑形!式处理?不得直接外露并【与建筑?立面相协调建筑【物临城市《道路的窗、阳台、走!廊等不得设置—显形防盗网如需设】置须设在玻璃窗内】临城市道《路的:住宅不宜设沿街【阳台如确需设置时阳!台,应予封闭或设宽度】不超过80cm 的!装饰性阳台》
】6.城?市主要道路》两,旁的:建筑物其太阳能【设施、?锅炉房、烟》囱、垃圾道不得【。临街布置景观—建设不?得影响?第三者?的合理?生活环境设计—中,应特别注意光污【。染和热?污染建筑《物的临街《面(水体)一般不得!修建围墙确》属保密、古迹—、文物安全需要【须建:围墙:的,应为透?空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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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物的!修缮改造参》照泉州市政府颁【布的“泉州古城保】护,与危房整治改建实施!。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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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条 旧城风貌区!宜保持原有》城市肌理《。、路网格局和街道空!间,尺度旧城历史风貌】保护区内《翻建、改建和新【建项目应满》足,以下规定《
《 1.建筑外!观应保持《传统风貌《样式骑楼《。翻修、改《建应按?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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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建【低层商业建筑的山】墙无窗?且完全按原》有,传统:风貌:复原时可连接建【。造但应符合》消,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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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底层商!业建筑经规》划论证许可后可沿规!划道路红线建设但】建筑物的基》础、台阶、管线【及阳台、雨》。篷等突出建筑外【墙面的?建筑连接部分均【不得超越规》。划道路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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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条 文!物古迹?和历史风貌建筑及周!边环境的修》缮,改造: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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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条 ?在泉州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物外:墙面不宜将柠—檬黄色、《绿色、蓝色、紫色】等城市非主流建【筑,色彩作为大面—积外墙主色调使【用;建筑物屋顶不宜!采用蓝色系列—采,用坡屋顶形式的宜使!用红色系列色彩【;同时在项目—规划:设计时应有》色彩设计专》篇对重点控制区【应单独编制“—色彩设计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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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古城:风貌建设控制区及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控】制范围内新建建【筑色彩?应以泉州地方建筑砖!红色为主色》调浅:白花岗?岩石色?为辅砖?红色宜占总》色调的60%以上】建筑墙面鼓励做【“,出砖入石”》效果建筑《。第五立面应》尽,。。量采:。取全坡屋顶》屋顶铺砌材料采【用红色陶瓦》外墙红色部分宜采】用清水砖砌》筑浅色部《分宜采用白石—等泉州传统建筑材】料应加强对建—筑物的墙面划分窗】套、栏?杆、檐口等细部构】。造设计
!第一百二十五条【。 ,位于城?市新区的新建建筑形!象应:有,较现:代的建筑风格和【独,特,。个性在建筑设计【上应处理好细—部和整体《的关系主要墙面的】建筑:色彩:红色或暖色宜—占总色调的20%】以,上原则上不》提倡整幢《建筑物呈全白色【调以体现传统—建筑特色
】 位于—旧城风貌建》设控制区与城市新】区结合部(风貌协调!区)的?新建:建筑应部分》延续旧城《区的:建筑风格建》筑色彩红色或暖色宜!占色调的40—。。%以上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要建筑!应有鲜?明的建筑特征—而且应做好》室外环境的建筑【。小品、?绿化布置、夜景工】程等环境景观—。专项:设计:
第一百二】十七:条 设置室》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等》应与周围景》观协调?整洁美观保证安全】并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建》筑物:在进行?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广!告、标志物等设置的!位置、形式》、,灯光照明等》并应在方案图中示出!应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筑立?面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划定点管理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0〕2!03 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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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已有建筑物设!置,广告的不得破—坏原有建筑造型【不得产生视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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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条 城市《雕塑和建筑小品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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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设,置城市雕塑应—按照专项规》划进:行实施雕塑》。。选址及用《地范围?不应影响《城市交通《
】2.:雕塑和小品应—内容:健康、造型优美其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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