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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五章 【建筑环境景观规划管!理 第一节】 景观廊道、界面控!制 第一百零【一条 本《规定中景观廊—道指的是《由城市自然》河道、生《。态廊道、《城市主要道》路、景观性道路【、步行街、景观视】线走廊等自然和【人工所形成的实体】廊道:。和视线?。廊道;界面指的【是围合廊道空间【、广场、公园、生态!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以及滨—。水、沿山建》(,构,)筑物界面属—于以上所界定界面】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 第一—百零: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和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以及滨水【。、沿山?。建(构)《筑,物,的,。界面:设计要求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的立面?应当为主要立面【立面:造型和屋顶应当重点!设计:与城市街道和广【场景观相协调不得】。设置影响城市—景观的附着》物 第】一百:零三:条 :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当】。。注重:整体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沿河道两岸及—沿海的?滨,水建筑应当保持景】观廊道的通透—性以及层次感—和富有变化的整体】天际线形态;—沿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周《边,的建(?构)筑还应当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并不影?响公园景观 ! ,第一:百零四?条 滨水塔楼的最大!面宽:宜控制在60 米】以内;滨水面建筑总!面宽与滨水面用地】面宽比值宜》控,制在5?0%-60%并且该!控制:与塔楼最大》面宽的控制》及建:筑高度与面》宽的控制要求—同时生效 —。 第一百零】五条: 在景观《视廊的空间范围内】不应有建筑或严重】遮,挡视:线的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沿山【、滨水?面用地面《宽等的现状》条件及景观点位【置选:择观景视《点、设置《开放:。空,间和景观视》廊;景观视》廊的宽度为25【 米 》 第《一百零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沿山、滨水用地情!况及公众的可达【性和认知度》。。等现状条件对—用,地内的观景视点【与,作,为背景的山体、水】域所:形成的景观视廊和】。风道予以保护 ! 《 ?第,二,节 建筑形体与空】间尺度控制 第】。一百零七条 从高】层区:到,低层边缘区应—采取合乎条理的【建筑高度轮廓级差】并,与周边环境共—同形成和谐的空【间尺度关《系 《 : 第一百零》八条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围合性?尺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     1.街!道空间?其围合界面建—筑物高度《与街道宽度(—包括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的!高宽比值《宜控制?。在介于11至11】.25 《 :     2.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其!围合:界面建筑物高度与】广场宽?度(包括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的高宽》比值宜控制》在12.《5 至1《4 左右 【 第一百—零九条 街》道,空间:。裙楼尺度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    1》.,街道宽度小》于或等于29— 米(包括建—。筑退让?距离)且主体建筑】高度大于45 【米其:相对应裙楼高—度宜为12》-15 米并应同时!。满足沿街建筑—高度与退让控制要】求以及建筑高度与面!宽控制?要求    !。 2.街道宽度【等于或大于30【 米(包《括建筑退让距离)且!主,体建筑高度大于【60 米其相对应裙!楼高度宜大于16】 米且不建议设【置沿:街小:型店:面并应同时满—足沿街建筑高度【与退让控制要求【以及建筑高度与【面宽控制《要求 — , 第一?百一十条《 建筑物《地面首层架空作公】共开:放空间时净高不【宜小于4.0 米不!应大于5.0 【米;进深不应—小于8.0 米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在“建【筑后退城市道—路交叉口控》制指标表《”(表(十九))规!定,的基础上中》高,层建筑退让》宜增加6m多、低层!建筑退让《宜增加4m高层建筑!退让:宜增加?10m(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与曲?线的:连接点算起)— 》 第三?节 建筑高度与面宽!控,制, :第一百一十二条 在!重要的?城市景观环境地区周!围及沿街《。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满足城【市设计的高度控制要!。求 第】一,百,一,十三条 沿街住宅】建筑面?宽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 米如平!行道路布置其与道】路垂直投影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80 米—   —  2.建筑高【度大于2《4 米且《小,。于、等于54 米】如平行道路布—置其与道路垂—直投影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70 《米 ?     3.】建筑高度大于—5,。4 米如《平行道路布置—其与道路垂直投影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60 米 】     4.【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的—建,筑,高度:执行 — ,1,.H为建筑》最高部?分       2!。.H≤?2,4米L≤80米【   3.2【4<H≤60米L≤!70米?   ?。    4.H>6!0,,L:≤60米 —第一百?一十四条 新建【住宅、写字楼等塔楼!建筑高宽比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  1.高度大于】100 米小—于或者等于150】 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3:.2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 !  ? ,  :2.:主,体建筑高度大于60!。 米小于或》者等:于100 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3.!0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 ? 第四节 建!筑风格与建筑环【境、色彩《控制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风格、形体及立【面设计、《装饰装修等必须【与已确定《的控制性《规划、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中城市】空间环境景观的要】求相符合并按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各?类建:设工程在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时应标明用地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现状地物地貌建【筑立面及《色彩应?进行:多方案比较注意【。与相:邻空间环境》。的协调 》 第》。一百一十七》条 居?住、:文教体卫建筑宜设置!公共开放《空间开放空间—不,得封闭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 《 第一百一】十,八,条 居住建筑景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     1【.沿街居《住,建筑连续展开长【度按:照,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执!行滨水居住建筑【其平行岸线的—立面的?垂直投?影线不得大于60】 ,米 ?     2【.建筑高度50 】米以下?及山体?周边的居住》建筑一般应》采用坡屋顶形式【。 ,    — 3.新建住宅建筑!应成片规《。划形成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应避免】零,星插建   !  4?.同一住宅建筑【群体的风格、—造型、色《彩宜协调统一—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单!幢住宅建筑的标【识性:    【 5.涉《及已:。建住宅建筑外部【造型、色彩的—改变必须以楼幢【为单位整体设计【并应保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 —。   《。。  6?.10 层以—上,居住建?筑(含10》 层)不得在外【墙或:阳台外?设置花池《10 ?层以下居住建筑【在外墙?或,阳台外?设置花池时花—池的:底板标高应高于室】内地:坪或阳台地坪标【。高0.6 米以上花!池放置?花盆处及建筑底【部须:采,取防:坠落措施如需超上】述,规定设?置花池的须专—项认证 【 , 第一百《一十九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景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    1》.沿街的立面和空】间造型?设,计应符合《。。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确定的原则—并与城市《夜景景观《设计同步考虑;未】制定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的沿—。。街建筑的建筑红线在!符合有关退让规定的!前提下应形成整洁】有,序的:城市界面和富于变化!。。的街道景观 】     》2.沿城市》主干路、临水及临】公共绿地界》面的阳台宜进行【封闭设计 》。 ?   ? 3:.,独立设置的配—电站:(室:)、:。泵房应?根,据消防、噪音、【间距等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进《出线路应埋》入地下 — ,   ? 4:.在城市规划—区内临街面》不宜修建围墙因特】殊要:求需修?建围墙或临时围墙的!应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批围墙形式!为透空式高度不宜】超过1?.6米 《 ?   ? 5.沿街建筑立】面的雨水《管、空调室外机【、空调滴水管—、冷却塔、》。广告牌等其它构造】物应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其?。中各类沿街排水管应!暗装如需《。设置屋 《。。 ?顶水箱、机房—。冷却塔等外露建【筑时应进行建筑【形式处?理不得?直接外露并与建筑立!面相协?调建筑物临城市道】路的窗、阳台、走】廊,等,不得设置显形防盗】网如需设置》须设在?玻璃窗内临城市【道,路的住宅不》宜,设沿街阳台如确需设!置时阳台《应予封闭或设宽【度不:超过80cm 【的装饰性阳台 【  《 ,  6?.城市主《要道路?两旁的建筑物其【太阳:能设施、锅炉房、】烟囱、垃《圾道不得临街—布置景?观建设不得》影响第三者的—合理生活环》。境设计中应特别【注意:光污染和热污—染,建筑物的临街面【(水体)一般—不得修建《围墙确属保》密、古迹、》文物安全需要须【建围墙的应为透空】围墙 第!一百二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物的修!缮改造参照泉州市】政府颁布的“泉州】。古城保护与危房整治!改建实施意见”执】行 : 》第一百二十一条 旧!城风貌区宜》保,持原有城市肌理、】路网:格局和街《道空间尺度旧城历】史风貌保护区内翻建!、,改建和新建》。项,目,应,满,。足以下规定 ! ,。   1.建—筑外观应保持传统】风貌样式骑楼翻【修、改建《应按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保《护    】 2.新建》低层商业建筑的山】墙无窗且完》全按原有传》统风貌复原时可【连接建造但应—符合消防要求 【 :   ? ,。 3.底层商业建筑!经规划?。论证许可后可—沿规划道路》红线建设但》建筑物?的基础、台阶、管】线及阳台、雨篷【等突出建筑外墙面的!建筑连接部分均【不得超越规划道【路红线 【 , 第一百二十二条】 文物古迹和历史】风貌建筑及》周边环境的修缮【改,。造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定 《 第一百】。二十三条《 在泉州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物外墙面!不宜将柠檬黄色【、绿色、蓝色、紫色!。等城市非主流建筑色!彩作为大面积外墙】主色调使用;建筑物!。屋顶:不,宜,采用蓝色系列采用坡!屋顶形式的宜—使用红色系列色彩】;同时在项目规划】。设计时应有色彩【设计专篇《对重点控制区应单独!编制“色彩设计专】项,规划” 《 , ,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古城风】貌,建设控制区》及,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控!制范围内新》建建筑色《彩应以?。泉州地方建筑砖红色!为主色调浅白花岗】岩石色为辅砖—红,色宜占总色调的60!%以上建筑墙面鼓】励做“出砖》入石”效《。果建筑第五立面应尽!量采取全《坡屋顶屋顶铺砌【材料采用红色—。。陶瓦外墙红色—部分:宜采用清水砖砌筑】浅色部分宜》采,用白石等《泉州传统建》筑材料应加强对【建筑物的《墙面划分《。窗套、栏杆、檐【口等细部《构,造设:计 》 第一《百二十?五条 位于城市新】区的新建建筑形象】应,有,较现:代的建筑风格和独特!个性在建筑设计上应!处理好细部和—。整,体的:关系:主要墙面的建筑【色,彩,红色或暖色》宜占总色《调的20%以—上原则上不提—倡整幢建筑物呈全】白,色调以体现》传统建?。筑特:色  —   位于旧城风貌!。建,设控制?区与城市新区结【合部(?风貌协调区)的新建!建筑应部《分延续旧城区的【建,筑风格建筑色彩红】色或暖色宜》占色调的40%以上!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要建筑应有》鲜明的建《筑特征而《且应做好室》外,环境的建筑小—品、绿化布置、夜】景工程等环境—景观专项设计 ! 第一百二十—七条 设置》室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等:应与周围《景,观协调整洁美观保】证安全并符合—下列要求  !   1.新建建筑!物在进行《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广?告、标志物等设置的!位置、?形式、?灯光照明《。等并应在方案—图中示出应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筑立面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划定点管》理,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0《〕2:03 号)的—规,定 《   ?  :2.在已《有建筑物设置—广告的不得破坏【原有建筑造型不【得产生?视觉污染 !第一百二十八—条, 城市雕塑和建【。筑小品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设置城市—雕塑:应按照专项规划【进行实施雕塑选址及!用,地范围?不应影响城》市,交通 》     》2.雕塑和小—品应内容健康—、造型优美其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