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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定 — 4—.,1, 建(构《)筑:附设式户外广告 ! 第39条 【其它地区户外广告设!施最大允许亮度应】按上表3《-1乘以修正系【数K行政办》公区:和,公共活动区K值为】0.4工业》区,K值为0.2住【宅区:K值为0.1 】表4-1建(构)】筑附设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范围一【览表:。 , : , 【 建筑类型 【 , 《广告设置要求 】 , : — : , 大类? — 中类 《 ? : ,小类: 屋顶!广告设施 】 外墙广告设】施 【 】 ,商业建?筑 【 商:场、各类市场、旅馆!、餐厅、酒店等 】 ●【。 ● ! 》 【 综合建筑— — 商业部分 ! ?商业裙房商业建【筑部:分 — ×? 《 ● 》 , 《 : 居住!部分 】。 居住建筑部—分 ×!。 : ? × 《 ! 》办公建筑 】 行政办公【建筑 — : 各级?立法、司法、党委】、,政,府办公楼等 】 × 】 × 【 — : 商务办【公建筑 》 企—业、:商业服务类》的办:公楼、?写字楼例如银行、保!险、电信办公楼等 ! 》 ×:。 【●,。 ! : 《事,业办公建筑 【 ? 事业、》。团体、社区办—公楼 《 × ! ×》 ?。 — ? , :交通建筑 】 汽车客运站】、码头、《空港航?。站楼、公交枢纽【站、:地铁站等 》 —× ●! , 《 : — 休闲娱乐建【。筑 : 》   《 电》影院、俱乐部、舞厅!、歌厅、娱乐中心】等 : 《。 × 【 ● — 【 文化体!育建筑 ! 一:般性:。文化体育建筑 】 一般性】的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展》厅,、活动中心等— × ! , ● 【 — 重!要的:文,化体:育建筑 】 :区级及区级以上【。的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音乐:。厅、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馆?等 : , 》× — ● — — 医疗建!筑 ? 《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等《 — × ? × 】 — 【。 居住建筑 — 》 住宅、宿舍、公】寓等 — ?× 】× 【 , , ? 《科研建筑 》 实验】楼、科研楼、设【计楼等 【 : × !● 《 《 》 , 教育建筑 !。 学校、幼】儿园等 【 × 》 《 × 】 , 【。 市政建筑 ! 《水厂、发电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储!气站、?加油站等《 — × 】 × — 】 工《业建筑 《 》 厂房、仓储等 】 × ! ● ! — 特【殊建筑? 《 ?军,事建:筑、外事建筑、宗】教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等 ! × ! × 】 《     注 1】。.●表示《可设:置;×表《。示禁止设置 】        】  2?. 可设置即该【类建:筑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置特定】的建筑附设式—广告设施 【     》    《 3.禁止设置即该!类建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设》置建筑附设式广【告,设施  【   ?     4.【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商,业建:筑可设置屋顶广告】(1)建筑》高度为50米以【。下,。;(2?)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允?许设置?的    】。      5.】对于依?法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可按—照改:变后的建筑功—能,进,行,控制    !。  :    6. 【以上内容不含招【牌设施? , 《 第40—条 不得在建筑的】玻璃幕墙以及建【筑立面的百》叶、格栅部》分设:置除立体透》空字 (图案—)以外的外墙广【告设施 — ? 第41》。条 建筑物》底层落地柱及骑楼外!柱面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 【第,4,。2条 屋顶广—告    — (1)屋顶广告的!设,置应符合表4—-2 的规定— 表4-—2屋顶广告招牌的】高度要?求一:。览表 】 建筑】物高度 【。 ?广告牌?面的最大高度(a】) ? —。 》 ≤10 米 ! 3米【 》。 ? , 【>10 米且≤2】4 米 ! ,5米 ! ? >24 !米且:≤50 米 【 《 7米 】  —   注1.屋顶广!告牌的高度在满足】上表的?条件下?还应:根据道路宽度和【视角:等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 ,   2.》该表中建筑物高度不!包括屋顶广告的【高度 》。 ,   — ,  (2)》同一建筑物屋—顶广:告牌的设《。置高度应一》致并且?界面应连续 】     (3)】广告设施《底部构架的高度【不得大于1米底部】构架以上的》构架不得裸露应用与!建筑物色彩相协调的!材料予以遮挡 【    — ,(,4)高层主体—建筑和裙房》不得同时设置建筑】屋顶广告 】 第》43:条 平行式》外墙广?告     !(1)平《行式外墙《广告设?施的宽度不得突出】建筑物两侧》墙面的外轮廓—线且其上端不得超】过所:依附建?筑的檐顶《或女儿墙顶 【     (2】。)平行?式外墙广告设施的】外沿突出墙体的【。。距离(d)》不得超过 0—。.5 米且其突出墙!面的部分不得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和安!全(图.4-1) !     (3!)广告设施的—底端离地面距离【(H)不得小于【3米且不得超出【骑楼:或悬挑架空》部,分的底?沿(图.《4-1)《 ,     (4)建!筑层:与层之间的窗间墙或!。纵向窗间墙之—间不得设《置平:行式外墙《广告设?施(图.4-—2,) ! , 》 , ! — 平行式外墙广告!设施应符《合的要求 》 《 不得在建筑层与!层之间的窗》间墙、纵向窗间墙之!。间设置平行》式外墙广告设—施, : — — 图.4-1 ! 图《.4-2 —。 第4】4条 垂直式—外墙广告设》施 ?    》 (1)垂》直式外墙《广告设施的》外沿距?离墙体的距》离(d)不得大【于 1.5 —米且:不,得超过所临》道路路面《宽度(B《)的1/10(图.!4-3) 】    (2)【垂直式外墙广告设施!的上端不得超—过所依附建筑的檐顶!。或,女儿墙顶其下沿【距,地面:的高度(H)要【求应符合表4-3规!定,    》 (3)户》外广告设《施及:其外缘?水,平投影不得》侵占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 表4-3!垂直式外墙广告设施!下沿距?地,面高度 《 ? 】建筑所临《城市道路类型 ! 广告—下,沿距:地面的高度(H) ! 》 】。 ,无人行道的城—市道路 》 : >5米 【 《 :且不得低于骑楼或】悬挑架空《部分底?沿, , 】 有人】行道:的城市?道路 】 >3米 ! 】 】 — 》 》 【 : ? , 》 图》.4-3垂直—式,。外墙广告设施—外沿的?要,求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