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定
《
《
?4.1 建(构【)筑附设式》户外广告
【
第39条》 其它地区》户外广?。告设施最大允—许亮度应按上表3-!1,乘以修正系数K【。行政办公区》和公共活《动,。区K值?为0.4工》业区K值为》0.2?住宅区K值》为0.1《
表4-1—。建(:构)筑?附设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范围《。一览表
!
》 ,建筑类型
】 ?广,。告设置要求
】
?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屋顶【广告设施
】 :。 外墙广告设施
!
】
, 商业建筑】
:
商场、】各类市场、旅馆【、餐厅?、,酒店等?
》 ●
》
●
!
》
》 :综合:建筑:。 ,。。
: ? 商业部《分
商!业裙房商业建筑【部分 ?
× 】
? , ●
—
】 居住部分】
— 居住?建筑部分
—
《 ×
】 ×: ,。
?
! 办公《建筑
》 行》政办公建《筑,
:
各级【立法、司《法、党委、政府【。。办公楼等
! ×
》 ×
【
?
? ,
? 商《务办公建筑
】 : 企业、商业服】务类的办公楼—。、写字楼例如银行、!保,险、电信办》公楼等
【 ×《
●】。
!
—事业:办公建筑
】 事业、团体、!社区办?公楼: ,
—×
— ×
—
】 交通建【筑
】汽车客运站、—码头、空港航站【楼、公交枢纽站、地!铁,站等
《
, ×
【
》●
》
【 休》闲娱乐建筑
】 》
《 电影院、俱乐部!、舞厅、歌厅—。。、娱乐中心等
!。。 : :×
●!
?
! 文化体育建】筑 :
一般】性文:化体育建筑》。
一般!性的: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展厅、活动中—心等
!×
【 ●:
《 ,
》
:。 重要的文化】体育建筑
】 : 区级及区级以上的!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音乐厅、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馆等 【
《 × 《
●
!
【
》 医:疗建筑
》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等
! ×?
:
》。×
《。 ,
】 居住建—。筑
【 住宅、宿舍—、公:寓,。等
×!
×】
—
!。科研:建筑
《
实验楼】、科研楼、设计楼等!
— ×
】 ●
《
《
【 教育建筑—
学校!、幼儿园《等
【 ,×
》 ×
—
—
市】政,建筑
》 水厂、【发电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储气站、加【油站等?
《 ×《
:
》×
!
— 工:业建筑
》
厂—房、仓储等
】 ? ×
》 《●
》
—
特殊【。建筑
!军,事建:筑、外事建筑、宗教!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等
! ×
《
? :×
?
?
》 : 注: 1.●《。表,示,可设置;×表示【禁止:设,置
:
《 【 2:., 可设置《即该类建筑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置特定的建筑附【设,式,广告设施《
《 ? 3.】禁止设置即该类建】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设!置,建筑附设式广告设施!
: ? 《 4.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商业》建筑可设置屋—顶广告(1)建筑高!度为:50米以下;(2】。)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允许—设置的
】 , : 《 5.对于依法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可》按照:改变后?的建筑功能进行【控制
】。 , : 6. 以上!内容不含招牌设【施,
:
第40!条, 不:得在建筑《的玻璃幕墙以及【建筑:立面的百《叶、格?栅部分?设置除立体透空字】 (图案)以外的外!墙广:告设施?
【 第41条 —建筑物底层落地柱及!骑楼外柱面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
第4【2条: 屋顶广告》
》 (1?。)屋顶广《告的设?置应符合表4-2 !的规定
《
表4-2屋【顶广告招牌的高度】要求一览表
【
《
—建筑物高度
【
《 广:告牌面的《最大高度(a)
!
】
≤1【0 米?。
?。 ? 3:米
》
! ?>10 米且≤2】4 米
【 5米
!
《
>2!4 米且≤50 】米,
】7米 ?
!。 注1.屋顶广!告牌的高《度在满足上》表的条件下》。还应:根据道?。路宽度和视》角等: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 ,。 2.该表!中建筑物高》度不:包括屋?顶广告的高度
【
,
】。 , (2)同一建筑!。物屋顶广告牌的设】。置高度应一致—并且界面应连续
】
? ?。 (3)广告设施底!部构架的高度不得】大于1米底部构架】以上的构架不得裸】露应用与《建筑物色彩相协调】。的,材料予以遮挡
! 《 (4?。)高层主体建筑和裙!房,不得同时设置建【筑屋顶?。广告
?
第4!3条 平行》式外墙广告
—
(】1,)平行式外墙广告】设施的?宽度不得突》出建筑物《两,侧,墙面的外轮廓—线,且其:上端不得超过所依】附建筑的檐顶或女】儿墙顶
— ? :。。(2)?平行:式外墙广告》设施:的外沿?突出墙体的距—。离(d)不得超过 !0.5 米且其突出!。墙面的部分不—得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和安全?(图.4-1)【
? , (3—)广告设施的底端离!地面距离《(H)不得小于3】米且不?得超出骑楼或悬挑】架空部分的底沿(图!.4-?1):
,
, , (《4)建筑《层,与层之间的窗间墙或!纵向窗?间墙之间不》得设:。置平行式外》墙广告设施(图.】4-:2)
?
—
《 ,
《
!
【平行式外墙广告设】。施应符合《的要求 《
—不得:在建筑层与层—之,间的窗间墙、纵向窗!间墙之间《设置平行式》外墙广告设施
!。
《
】图.4-1
【 图》.4-2
》
》
第44条 【垂,直式外墙广告设【施
》 : (1)》垂直式外墙广告设】施的外沿距离墙【体,的距:离(d)不得大于 !1.5 米且—不得超过《所临道?路路面宽度》(B)?的,1/10(图.【4-3)
! (2)垂【直式外墙广告设施】的上端?不,得超过所依附—建筑的檐顶或女儿】墙顶其下《沿距地面的高—度(H)要求应【符合表4-3规【定
《 (3)户外】广告设施及其外缘水!平投影不得侵—占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
表4》。-3垂直式》外,墙广告设施下沿距】地面高度
】
》 建《筑所临城市道路类型!。
【广,告下沿距地》面的高度《(,H)
【。
》
无人【行道的城市道路【
《。 , >5米
【
且不【得低于骑楼或悬挑架!空,。部分底沿
—
?
!。 有人行道》的城:。市道:路
》 >3米—。
!
:
】 :
》。 ?。 :
》
【
】 ? 图.4-!3,垂直式外墙广告【设施外沿《的要求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