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章 】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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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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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以及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本条例
! :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管理体制) !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向下】级,人民政府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
【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导,。
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工作
! 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的:城乡规划《工作并?根据市、《县,(区)人民政—府的规定配》合查处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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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群众参与》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 , 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规划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条(《政,。。府,奖励) 《市人民政府对遵【。守城乡?规划、?实施城乡规划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以及对举》报和协助查处违法建!设的有功人员可【以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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