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一章 — : 总则 《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以【及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本条例 — ,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划定《 《 第三《条(:管理体?制)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向下级人民政】府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 》。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导  》。   ?。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工作  【   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的城乡规—划工作并《根据市、县(区)人!民政府的规》定配合查处违法【建设 第四条(群!众参与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    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规划《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五条(政府奖】励): 市人民政府对遵】守城乡规划、实施城!。乡规划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以及对举!。报和协助查处违【法建设的有》功人员可以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