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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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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以》。及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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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管理体制!)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向】下级人民政府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导
! 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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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工作
【 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的城乡规划工!作并根据市》、县(区)人民政】府的:规定配?合查处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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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群众》参与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 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规划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条(政府奖励【) 市人《民政府对遵守城【乡规划?、实施?城,乡规划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以及对举报和协】助查处违法建设【的有功人《员可:以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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