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未实行】监理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建设》工程监理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超越本【单位资质《范围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监理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未取得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三?条 :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或者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经?营性服务《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接受?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与!建设:单位或者《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外地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到本!。市承接监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监《理,。行为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监理工【程师违?反本:办法:规定在2个》。或2: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执业】或者以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