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4.15  】气,体、干粉灭火系统】调试 !。 Ⅰ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调试 !。 【4.15.1  对!不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应切断驱动部件【与气体灭火》装置间的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对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的!规定  ! , , 1  自》检功能; 》 《。     2 【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     3【  故障报警功能;!    ! 4:  消?音功能; 》  —   5 》 延时设置功—能; 》 ,     6【  手?、自动转换功—能;  !   7  —。手动控制《。功能; 《。   【  8  反—。馈信号接收》和显示功《能;  !   ?9  复《位功能 !4.15.2  】对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应切《。断驱动部《件与气体灭火—。装置间?的连接使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对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的规:定  】   1  自【检功能; !     2—  操?。作级别; 【    — 3  屏蔽功能】。; ? ,     4】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     】5  故障报警【功能; 【 ,  : ,  6  》。短路隔离保护—功能; 【     7  !火警优先功》能; —     8 】 ,消音功能;》  【   9 》 二次报警功能;】 ,   【  1?0 : 延:时设置功能; 【    】 11?  手、自》动转换功能; 】    【 12 《 手动控制》功能; 】     13  !反馈信号接收和显示!。功能:。; 》     —14 ? 复位功能》 — :Ⅱ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现,场部件调试 —。 【4.15.》3 : 应对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配接的火《灾探测?器的主要功能和【。性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火灾!探测:器的主?要功能和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 】 , : 4.15.【4  应对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配接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的主要功能和性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火灾声光—警报器的主要—功能:和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节的规定【。 》 4.15.5  !应对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的离线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的离?线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使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处于离线》状态; 【     2 】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 》   【。  :3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的报警】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 4《.15.6  应】对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转换功能、!手动与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的显示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转换装置的转】换功:能、显示装置的显示!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手动操作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 》 :    《 2  《手,动与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应能准确显示】系统的控制》方式;  】  ?。   3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应能!准确显示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工作状—态 》 Ⅲ》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不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气体、干粉》。灭火系统控制—调试 】 4?.15.7  【应,切断:。驱动部件与气体、】干粉火火装》置间的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工作:状态 — 4.15—.8  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气体【。、,干粉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气体?、干粉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使《防护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一只】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系统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控!制灭:火系统?动作的首次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 !    —  :2)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防护区域内设置的声!光警报器 】。 :    2 — 应使防护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另一》只火灾探《测器或另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系统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控制灭火!系统动作的》第二次?启动信号; !   《   2《)灭火控《制器应进《入,。启动延时显示延【时时:间; ?  —    3)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  】    4)延时结!束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灭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设置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喷洒光警报【器; ? 》     5)灭火!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受控设备】动作的反馈信号【    ! 3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受控没备动!作的反馈信号 !   》  4  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控制!状态信息、》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启动:信号、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受控?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 4.1【5,.9  在联动控】制进入启《动延时阶段应对系】统,的手:动插:入,操作:优先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手动:插入操作优》先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操作》灭,火控制器对应—该,防护区域的停止【。按,钮、按键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进:行的操作; 【     】2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灭:火控制器的手动【停止控制信号—;, :。 :     3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手【动停止控制信号 】 ? 4.15—.1:0,  应对系统的现场!紧急启动、》停止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现场紧【急启动、停止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手动操作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现场启动》按钮; 》    【 2  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     —3  灭火控制器应!进入启动延时显示】延时时间;》 ,    】 4  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 !     5 【 延时期《间手动?操作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现【。场停止按钮、—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进行的操作【; ?     】6 :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停止信号—;  】   7  —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停止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 Ⅳ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气》体、干粉灭火系【统控制调试 ! 4.15】.11  应切断驱!。动部件与气体、【干粉灭火装》。置间:的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相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工作!状态 【 4.1《5.:12  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气《体、:干粉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气体、干粉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使防护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一》只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系统—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灭火控制器!应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记录报警时【间; 【。      2【)灭火控《制器的报警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 ?      3【)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防【护区:域内:设置的声《。光警报器 — ,     2】  应使《防护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另一只火《灾探测器或另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系统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灭火控》制器:应再:次记录现场部件火灾!报警时?间; ? ,      !2)灭火控制器的】报,警,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     3)灭火!控制:器应进入启动延【时显示延时时间; ! :      】4)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 《 《    《 5)延时结束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火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设置: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喷洒光?警报:器;  !    6)—灭火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受控:。设备动作的反—馈信号 — :     3 【 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控制状态【信息、火灾》报警信号、启—动信号和受控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显示的信!息应与灭火》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 : 4.15【.1:。3  在联动—控制进入启动延【时过程中应》对系统的手动插入操!作优先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手【动插入操《作优先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操作灭火控!制,器对应该防护区【域的停止按钮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进】。行的操作; 【     2!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手动!停止控制信号 ! : 4.?15.?14  对系—统的:现场紧急启动—、停止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现场紧急—。启动、停止》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手动操作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现场启动!按钮;? , ?     2 】 ,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 》    3  灭火!控制器应进入启【动延时显《。示延时时间; !    —。 4 ? 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 】     !5  ?延时期间手动操【作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现—。。场停止按钮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进行的!操作; 】 ,    6》  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停止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