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15】  气体、干粉灭火!系统调试 — Ⅰ!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调试 】 4】.15.1 — 对:不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应切断驱动》部件与气体灭火【装置间的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对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的规定 —     【1  自检功能【。; —     2—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   【  :3  ?。故障报警功能; 】 ?  ?   ?4  消音功—能; —。  ?。。   5  延时】设,置功能; 】 ,     6—  手、自动—转换功能;》 》     7 【 手动控制功能;】 , ?     —8  反馈》信号接收《和显示功能; ! : , ,。。 ,  9  》复,位,功,能 —。 4:。.15.2  对】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应切断驱》动部件与气体灭【火装置间的连接【使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对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的规!。定 —     》1  自检功—能;  !   2《。  操作《级别:; —     3  屏!蔽功能; 】    》 4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 :    5》  :故障报警功能—; 》     6【  短路隔离保【护功能; !   ?  7  火—警优先功能》; 【。    8》  消音功能—;   ! , 9  二次报警】功能; 》  》   10  延时!。设置功能; 【 《    《。11  手、自动转!换功能; 【    — 12  手动控制!功能; !    13—  反馈信》。号接收和《显示功能; 】     【14  复》位功能 《 ? Ⅱ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现?场部件?调试 ! 4:.15?.3  应对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配接的火灾【探测器的主要功能和!性,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火灾探测器的【主要:功能和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 ! ? 4?.15.4 — 应对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配接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的主要功—能和性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火灾【声光警?报器的主要功能【和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节的规【定 : 4.【15.5  —应对: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的离线【。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的离线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使,。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处,于离线状态; 【。 , ,。    — 2 ?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 【 ,   ?  3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的报警!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 4.1【5.6  应对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转换功能【、手动?与,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的显示》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转,换,装置的转换功能【、显示装《置的显示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手动操作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 》    【 2 ? 手动与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应能准确显示系统】的控制?方式;  》   【  3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应能准—确显示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工作状】态 】 Ⅲ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不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气体、】干粉灭火系统控制调!试, ? 4.【15.7 》 应切断驱动部件与!。气体、干粉》火,火,装置间的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工作】状态 》 4.15【.8 ? ,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气!。体、干粉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气【体、:干,粉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使防护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一只: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系统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控—制灭火系统动作【的首:次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 【 : ,     2—)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防护区域】内设置的声光警报器! :     】2  应使防护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另一只火灾探】测器或另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系统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控?制灭火系统动作的】第二次?启动信号; 】     【 2)灭火》控制:。器应进?入启动延《时显示?延时时?间; 》 ?     3—)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 】   》   4)延时【结束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灭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设置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喷洒光警【。报,。器; 》    —  5)灭火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受控设《备动作的反馈信【号   !  3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受控《没备动作的反馈信号!   】  4  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控制状态信【息、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启动信!。号、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受控: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 4.1《5.9  在联动】控制进入启动延时阶!段应对系《。统的:手动:插入操作优先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手动插入操作优先】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操作灭火控制器】对应该防《护区域?的停止按钮、按键】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进行的操》作; —     2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灭《火控制器的手动【停止控制信号—;   !  3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手动》停止控制信号 ! : 4.?15.10  应对!系统的现场》紧急:启动:、停止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现场紧急启动、停止!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手动《操作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现场启动按钮—; —。    《 2  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     !3  ?灭火控制《器,应进入启《。。动延时显《示延时时间;— 《    》 4  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 — ,    — 5  延时期间】手动操作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现:场停止按钮、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进行?的操作; !     6—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停,止信号; 】  ?   ?7  ?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停止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 —。 Ⅳ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气体、干粉【灭火系统控制调试】 — , 4.15.—11  应》切,断驱动?部件与气体、—干粉灭火装置间的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相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工作状态 ! , 4.15.—12  《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气体、【干粉:。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气体、干粉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使防护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一只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系统【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灭火控—制,。器应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记录报警时间】; —   ? ,  2)灭火控【制器的报警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 《 ,    3)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防护》区域内设《。置的:声光警报《器   !。。  2  应使防】护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另一?只火灾探测器或另】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系统!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灭火控制器【应再次记录现场部】件火灾?报警:时间; 》 《 ,    2)—灭,。火控制?器的报警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     3)灭火!控制器?应进入启动延—时显示?。延时时间《;, : :     — 4)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 ,  —    5》)延时结束》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火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设置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喷!洒光警报器; ! :  :    6)灭火】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受控设】备动作的反馈信号 ! , ?  : ,  3  》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控制状态】。信息、火《灾,报警信号、启动【信号和?受控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显示的信息应与灭】火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 4.15.】13 ?。 ,在联动控制进入启】动延时?过程中应对系统的手!动插入操《作优先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手动!插入操作《优先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操作灭火控】制器对应该防护【区,域的停?止按钮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进行的】操作;?   】  :2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手动《。。停止控制信号 】 ? ,4,.15.14 【 对系统的现—场紧急启动、停止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现场紧急—启动、停止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手动操作【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现》场启动按《钮; 》     2】 , 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    《 3  灭火—控制器应进入启【动延时显示延时【时间; —     【。4  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 !   ? 5:  延时期间—手动操作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现场!停止按钮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进行的—操作:;  】   6  —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停止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