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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防火门?监,控系统调《试
—
Ⅰ 【。防火门?监,控器调试
!
:
4.14.—。1 应将》任一备调总线回路的!。监控模块与防火门监!控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防火门监控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4.14】.2 应对防火门!监控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防:火门监控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门监控!器GB? 293《6,。4的规定
】
1【 , 自检功《能
:
,
?
, :。 2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
—3 故障报警功】能,
】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
》 《2)配接部件—。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
【 4 消音【功能
【。
5 【。。 启动、《反馈功能
—
,
《 : 6 《防火门故障报警功】能
?。
?
4.14.3 !应依次将《其他总线回路—的监控模块与监控器!相连接?。使监控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备电工—作状态下按本标准】。第,4.14.2条【第3款第2项、第】5,款、第?6款:的规定?对监控器进》行功:能检查并记录监控】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门监控器》GB ?2936《4的规定
—。
Ⅱ 防!。火门监?控器现场《部件调试《
,
【4.14.》4 : ,应对防火《门监控器配接—的监控模块的离线】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现场部件的离!线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使监控《模块处于离线状【态;
】 《2 : 监控器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
】
? 3 监控器】应显:示故障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且监控器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4】.14.《。5 应《对监控模块的—连接部件断》。线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监【。控模块的连接部件】断线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使监控模块》与连接部件之间的连!接,线断路;《
》
:。 2 》 监控器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
《
》 3《 :监控器应显示—故障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且监控器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
?。。
4:.14.6 — 应对常开》防火门监控模块的】。启动功能、反馈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常开防—火门监控模块的启动!功能、反馈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操】作防火门监控器使】监,控模块动作》;,
,
,
,
【2 监《控模块应控制防火】门定:位装置?和释放装置动作【常开防火门应完全】闭合;
—
3】 :监控:器应接收并显示常开!防火:门定位装置的闭合反!馈,信号、释放》装置的动《作反馈信号显—示发送反馈信—。号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且监:。控器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
4.14.7 ! ,应对常闭防火门监控!。。模块的防火门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常】闭防火门监控模【块的:防火门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使常闭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
《。
:
? ?2 监控》器应:发出防?火门故障报警声、】光信号显示故障【防火门的《地址注释信息且监】。控器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
Ⅲ 防—。火门监控系统联动控!制调试
》
4.】。14.8《 应使防火—。门监控器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工作状—态
【4.14.》9 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使报警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两只?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
《 2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发出控制《防火门闭《合的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
!
3 !防火门监控器应控】制报:警区域内所有常【开防火门关闭—;
! 4 防火门监!控,器应接收并显示每】一樘:常开防火门完全闭】合的反馈《信号;
》
:
5 】。 ,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受控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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