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调试
《
?
Ⅰ【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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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应将【任一备调总》线回路的传感器与】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监控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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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对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监!控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 《2818《4的规定
》
!1, 自检功》能
】 , 2 消防设备!。电,源工作?状态:实,时显示?功能
?
!3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 4 故障【报警:功能
】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
!2)配接部件—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
— 5 》消音:功能
《
【 6:。 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
!
,
7【 复位功能
【
:
4.9.3】 , 应:依次:。将其他回路》的传感器与监—控器相连接使—监控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备电工】。作状:态下按?本标准第4.—9.2条第4款【。第2项、第》6款、第7款—的,规定对监控器进行功!能检:查并记录监》控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 2】8184《的规:定
—。。
Ⅱ 》。传感器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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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4! 应对传》。感器的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传感器的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切断被监控消!防设备的供电—电源:;
《
2】 监控器的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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