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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调试》
】。
,
Ⅰ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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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应将—任一备调《总线回路《的传感器与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监控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
4:。.9:.,。2 :。 ,对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监?控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 28184的】规定
》
1 ! 自检?功能
】 : , 2 消防设【备电源工《作状态实时》显示功能
!
3 【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
— 4 故障报】警,功能
《
,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
,
, 2)配接!部件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 5》 消?音功能
《
:
【6,。 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
?
,
?
7— 复位功能
】
4.9【.3: 应依次》将其:他,回路的传感器与监控!器相连接使监控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备电工作状态!下按本标准第4.】。9.2条第4款第2!项、:。第6款、第7—款的规定对》监控器进行功能检查!并记录监控》。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 2】8184的规定【。
》
Ⅱ 传—感器调试《
《
4.9.】4 应对传感【。器的: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传感器的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切断被监控消防【设备:的供电电源;
【
】 2 监控器的】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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