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调试
《
《
Ⅰ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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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7.1 对多!。线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将!所有回路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与控:制器相连《接;对?总,线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将任一回】路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与控制器—相连接?应,切断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临】视状态
!4.7.2 —。 应对?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 1680【8的:。规定
《
1! , 自检功能
【
【 2 操作—级别
】 : 3? 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
】 :4 :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
》 5 故障!报警功能
—
?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 ,。 ,2)配接部件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
》 , ,6, 总线《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短路隔离功!。能
! , 7 可燃气体】。报警功能《
:。。
:。
8 】。 消音功能》
《
9 !控制器负载》功能
?
【。 1?0 复位功能
】
4.7】。.3 对总线【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依《次将其他回路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相连接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备电工》作状态下《按本标准第4—.7:.2条第《5款第2项、第6款!。。、第9款、第10】款的规定对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 1【6808的规—定
:。
,
,
Ⅱ— ,可,燃气体探测器调试
!
》
4?.7.4《。 , 应对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可燃气体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可燃【。气体:报警功能、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对探测器施】加浓度为探测器报警!设定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30s内!点,亮并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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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控制器的可】燃气体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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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清》除,探测器内的可燃气体!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熄灭
—
4.7.5 ! 应对?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遮挡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遮挡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将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发射器发出的—光全:部遮挡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的故障指【示灯应在100s内!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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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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