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  系!统调试 》 《 4.—1  一般》规,定 ? : :。 4.《1.1 《 系统调试应—包括系统部件功能调!试和分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对系统部件的【主要功能、性—。能,进行:全数:检查:。系,统设:备的主要《功能、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  《   2  应【逐一对?每个报警区域—、防护区域》或防烟区域》设置:的消防系统》进行:联,动控:制,功能检查《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 》。。。。     !3  ?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应进行整!。改并应重《新进行调试 ! 4.1.—2  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等控!制,类设备的报警和【显示: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等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或处于》故障状态《时控制?类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记:录报警时《间; 》     2】  控制器应—显示发出报警—信号部件《或故障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且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 : 4.1.3 】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联《动,启动和显示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到!满足联?动触发条件的报警】。信,。号后应在3s内【发出控制相应受控】设备动?作的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指《示,灯记录?启动时间; !   《  2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受控部件的动—作反:馈信息显示》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且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 : ?4.1.4》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消防设备运》行状态显示》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接?收,。并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的火灾报警》信息、故障信息【、隔离信息、—。屏蔽:信息:和监管信息; ! ?    2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接收】并显示消防联动控】制器发送《的联动控制信息、受!控设备的动作反【馈信息; ! ,。    3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信:。息一致 !。4,.1.?5 : 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与!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电梯与非消防电!源等相关《系统的联动控制调试!应在各分《系统功能《调试合?。格,后进行 】 ,4.1.6  系统!设备功能《调,试、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调试】结,束后应恢复系统【设备之?间、系统设备和【受控:设,备之间的正常连接并!应使系统设》备、受控设备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