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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编制监【。察
第十【一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相关【的城镇体《系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关—的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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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重—要地区?(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案在报批前应当】分别向社会公示七日!以上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报批文【件应当附有公—众意见和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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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中《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适时确定《城,市规划?重点控?制的:地,区(:段)并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后在《十五日内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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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的城市规划编【制方案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者方案征选制度 】
— 第十三条 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明确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 !
】第十四条 市(【行,署)、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确定?本年度和下一—年度主要《。建设:项目计划并提—前编制建设项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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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编制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专—项技术负责人应当依!法取得国家和—省规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或者规划技术!岗位从业《资格
! , 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城》市,。规划编制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担编】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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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编: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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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技术规范、标准和】强制性内容》。等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并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限、深度和质【量提交城市》规划编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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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和编制单位应当依】据经:依法批准的》城市工程地质勘【察、城市测量—基础资料和上层【次的城市规》划编制下《层次的城市规—划,不得违背上》层次城市规划—确,定,的原则和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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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承担—本省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省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持资质证】。书向省规《划部门办理资质备】案手续;承担本省】市(行署)、县【(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编制单位应【当到:委托单位所在地规】划部门办理》资质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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