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规划编制监察—
第》十一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相关的】城镇体系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关:的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
《 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重要!地区(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案在《报批前应当》分别向社会公示【七日以上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报批文件应【当附:有公众意见和—专家论证意见
!
】大、中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适时确—定城:市规划?重点控制的地—区(段)并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后在十!五,日内向社会公布
!
《
重要【的城市规划编制方】案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者方案征选制度】
《
第—十三条 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明确!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
—
?
第《十,四,条 :市(行?署):、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确定本年度和】。下一年度主要建设】项,目计划并提》前编制建设项目规】划
《 ,
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编—制,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专项:技术负责人》应当依法取得—国家和省规定—的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或者规划技术【。岗位从业资格 【
?。
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城市规划编!制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担编制任务
】
】 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编!制,任务
《
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技术规?范、标准和》强制性内容》。等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并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限、深度和质】量提交城市规划【编制成果
!
? 第十八条 —。城市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和编【制单位应当依据经】依,法批:准的城市工程地质】勘察、城市测—量基础?资料和?。。上层次的城市规【划编制下层次的城】市规划不得违背上层!次城市规《划,确定的原《则和强制性内容 】
第【。。十九条 承担—本省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省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持资质证书向省!规划部门办理资质】备案手续;承担本】省市(行署)、【县(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编:制单位应《。当到:委托单位所在地规划!部门办理资质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