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 第十九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管!理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共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已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社《。区管理机构管理;城!市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城市绿化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 — 第二十《条 绿?化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的绿化养护标准【进行养护管理及时补!栽枯死的树木花【草保:持树木花草繁茂【、整:洁、美观设施完好】 第【二十一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化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树【木花:。草的栽培、养护、】修剪、防治病—虫害及绿化设—。施等管理制》度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管,。。理,单位加强《对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对引进的绿化品【种应当进行科学【论证防止危害—生态:。平衡的植物传—播蔓延 !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单位绿化及—树木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二条 国家保护树木!所有者和管理维【护者的合法权—益树木所有》权按下列规定—确认 【 :  :   (一)园林、!。林业、?公路、铁路》、堤防等部》门,在规定的用地范围】种植和管理维—。护的树木《分别:归该部门所有; 】 : 《  :   ?(二)单位在其用地!范围:。内,种植和管《理,维护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     (!。三)居?住区的树《木归〖HTH〗业】主〖:。HT〗所《有; ? ?。 ?  ?   (四)在单】位自管的《。公房区域《内由单位组》织种植和管理维护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   》  (五《)在私?有房屋庭院》内由房?屋产权所有人自【种,的树木归该产权【所有人所有 【 》     —单位或者个人对树】木所有权有》。争议的可申》请,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不》。得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因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造成树木【。花草损失的由占用单!位负责赔偿 — : 第二十《五条 严禁》擅自砍伐、移栽【城市树木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用地范围内绿化!。现状:的须按照《以下规定申请办【理砍:。伐,、,移栽审批手》续     【(一)?砍伐、移栽树木干】径在20厘米—以下并且一处一【。次,砍伐、移栽》数量在10株以【下的:。由,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二)砍伐、移】栽树:木干:径在20《厘米以上《或者一处一次砍伐】、移栽数量在1【0株以上的以及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的树木由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对因城市建设【需,。要清除用地》范围内的《树木能?够,移栽:的应当移栽 【 ,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单位和】个人须?按照砍伐1株补植】5,株的:标准预先交付相应】的保证金《并按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补,植;补植符合要求的!退还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应—急砍伐树木的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手续市!或者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补种 —。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HTH〗管线设置】在先的修剪费用由】树木管理单位—。承,担;:树木种植在先—的〖HT《〗修剪费用由管【线管理单位》承,担 《 ,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应及时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 第二十【八条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加强》养护管理 —     严!禁砍:伐、迁移和损伤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提【出可靠的《迁移方案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   — (一)在绿地内乱!搭乱盖和《乱倒乱扔废》弃物:;,。 ,。。 ?    (】二)损坏草坪、【花坛和绿篱; 】 :    】(三)在草坪和【花坛内堆放物料【; ? , ,   【 (四)《人工强光照射树木、!刻划树木、攀摘花】木;: ?   】 (五)损坏栏杆】、,站石、水管》等绿化设施; ! 》  :  :(,六)在城市绿地【内,设置:广告牌(栏》),; !    (七—)对树穴硬覆盖;】 】    (八)借】树,搭棚或者擅自—在行道树上悬挂【物品:; 》 《    (九)【在街头绿地》、道路?绿带内设置商业、服!务业摊点《; 》   【 (十)在绿地内随!意挖坑取土、排放】污,水污:物、停放车辆、焚】烧物品; 》 《  ?  (十一》)其他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绿化建设—。和维护的经费—专款专用由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