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 工程管线
!
5.7—.1 确定规划】区内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供给方式以及】管,线及设施布》局(包括规模和【用地面积)确定管】线断面和高程确定内!部管线?与,外围管线的》衔接方法提出规划】区建设实施意见
】
5.7.【2 给水
】 ,5.7.2.1【 居?住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按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19?。9,7年局部修》订版)确定配套【公共:建筑如商《。店、物业管》理等: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量的1《0?:20%计设》有大型公《共建筑的用水定额】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版)有关规—定执行绿化、—浇,洒道路、漏耗及其它!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15?20!%计算
5.!。7.2.2 生】活用水服务水压【按建筑层《数确定一层为—10:m :二,层为12m 二【层以上每《增高一?层增加4m》
5【.7.2《.3 规划区内】部,给水系统宜利用外】围给水水压直接供水!当外围水压昼夜周】期性不?足时应设置》高位水箱《或水塔等水量调节设!施;当水压经常不足!时应在规《划区设置《给水加压《泵房或加压泵房【。。及水量调节设施水压!要求较?高的:个别高层建筑的加压!设施可?由室内?解决
5【.7.2.4 无!备用:。。水源(无加压泵【房,储水池)的》。规,划区应从外围给水管!道引入两条以上【进,。水水源规《划,区内给?水干管应布置—成环状
《
5.7—.2.5 给水管!管径应按其担负的】。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和当地给《。水管道经济流—速计算确《。定
:
5.7.【。2.6 《 负担消《防用水的给水管道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室【外消:火栓布置应满足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m和】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要求
—。
5.7.3— 排水
【 5.7.3.1 ! 排水制度》(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所《在地区排水规划要求!确定
5.7!。.3:.2. 规》划区生活污水—定额按其《。。用水的80%-9】0,% 计算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易按表》5.7.3》.2采用 》
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 — ? —。 表5【.7.3.2—
,
】
! 污水平均日!流量(L/s—。)
— : 5?。
《 15
! 》40
《 7【0,
】10:0
】 200
》
《 500
!。 《 ,≥1:000?
,
】 ?
【 总变化系数
! : 《2,.3
【 2.0
【
《 ?1.8
! , 1.7
】 ? 1.6
》
, 》 1.5
! , 1.4
—
》 1.3》
? , :
: ,
】5.7.《3.3 雨水流】量计算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CBJ》14-?871997年版)!有关规?定执行设计》重现期根据所在【地,区排水?。规划要求《确定径?流系数一般采用0】.6 ? 0.7】
?
5.7》.3.4 —污水管道《应按不?满流计算其》最大充?满度:应按表5.》7.3?.4采用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应按满流【计算
污水管!道最:大充满度 ! 】 : 》 表5.7.3.!4
:
—
》
?
: 》管径(mm) 【
【 最大充满度 【
—。
:
》
? 200 】300
— 》0.5?5,
?。
》
! 350 45!0
:
0.!65
】
【
50!0 9?0,0
:
【0.70
!
—
【 ≥1000
! : : 0.75
】
【
》 5.7《.3.5 管道(!非金:属管道)最》大流速不应大于1】0m/s《 ,污水管最小》流速在设《计充满度下》不,应小:于0.6m/s 】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最小流速—不应小于0》.,75:m/s
—。
5.7.3.】6 ?规划区污《水管最小管径不宜】小于20《0mm 最小—坡度不宜小于—。0.004 ;【雨水:管,和合:流管最小管》径不宜小于》。。300mm —最小坡度不宜—小,于0.0《03
—
5.?7.3.7 管道!在坡度变陡处—其,管径可根《。据水力计算确定由】大,改小但不《得,超过2级并不得小于!最,小管径
【5.7.3.—。8 管《道最小覆《。土厚:度在车行道下一【。般不宜小于0.7】m,
?
5.7.3.】9 规划区—管道与?外围管道衔接—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合《流,制雨:、污水?能自流排《入外围排《水管渠;
】 2. 【分流制雨、污水分别!能自流排入》外围相应管渠当外】围污水管道未形成时!根据地?形,条,。件采用两种临时措】施
】。 1)污》水自:流入外围排水—管渠;
! 2)设—置临时污水》泵站将污水》排入外围排水管【渠并:要满:足外围污水管形【成后的自流要求【
,
5《.7.3《.10 规—划区在下列情况下】应独立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外围排水—管渠或地面水—。体
— 1. 规划区!远,离城镇其污》。水不:便于与外围地区【污水集中处理;
】
《 2. —。外围污水处理—系统未形成且外围】地面:水体不允许污—水直接排放
【
5.7.4 !电力
5.—7.4.1》 规划区》各类:建筑用电指标按表】5.7.4.—1确定 《
各类建筑负】荷密度、需》用系数?及,负荷等级《 —表5.?7.4.1
】
—
》
? 建筑【用电类别《。
【。 负荷《密度(w/m2) !
: 》 需用系《数
】 负荷等级 【
—
:
— : 居住建筑用!。电,
】 50~60
【
? 0.—2~0.6
【 》 二级
】
— 《
】 ? :。 公共?建筑用电
】 30~1!00:
0!.5~0.9
! 》。一、:二、三级
—。。
!
【 工业建筑【用电
! 20~80【
? 《 0.4~0.【9
《 二—级
》 ?
【
5.?7,.,4.2 居住建】筑用电负《荷与需?用系:数,按表5.7.4【.2确定《
【
? ?
?。 》。 建筑面积》。(m:2)
— 负荷【水平(kw) 【
,
— 户数(户)—
《 需用系数!
《
》
— ? ﹤1》00
》 》4
【 25《~1:00
【 ?0.40
】
】
,
?。 1》00~1《。50 ?
: 《。 6
》 ,。 》101~《。2,00
】 0.33
】 ?
【
: ﹥【150?
】 10
】 ﹥200【
: , 0.2】6
】
【
? 5.7.4.3】 10k》v开闭所《。宜,与1:0kv配《电所合建并》结合:其,它建筑建设转—供容量为8~15】mva? 附设2《。~3台?800?。~1000kva的!变压
《 器建筑》。面积为60~120! m2
—
5.7.—4.4 1—0kv配电所—供电:半,径,为200~2—50:m 与其它建筑【合建单台配电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100!。0kva 建筑面积!。为40~80— m2 《
5.7【.4.5 》 ,。根据外围城》镇规划要《求选择?架空或入地暗敷【的线路敷设方式线路!布置遵循以下原【则
【 1. 在架空敷!设方式?中中、低压架空线】路应同杆架设并【做到一杆多用—;
【 2.《 地下电《缆线路路径》选择:除应结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根据规—划,。区内: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并【保证与其它》市政公用工程管线】间安全距离》。;
:
: 》3,. 同?一路段上的各级电】压电缆?线路宜?同沟敷设
5!.7.4.》6 ?规划:区内路灯《间距不宜大》。于,40m? 建筑?外部照明应》与环境协调
—
5.》7.5 电信邮】政
:
5.7—.5.1 —各类:建筑电信装机标【准参照表5.—7.5?。.,1执行
【5.:7.5?.2: 电?信交接间(箱)【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 电信交【。接间与其它建—筑合建建筑面—积为5~10— m2
—。
各类建筑电信装!机标准 《 , 】 ?表5:.7:.5.1
】
》
?。
】 建筑《类,。别
—。 居住建筑】
? —。。公共:建筑
【 《工,业建筑
—
】
— 装机标准】(,部/ m2》。)
— : :1/(6《0~10《0)
【 1/(30!~200)》
? 1/】(200~500)!
:
!
注居住【建筑户均1~—2部电话
—5.7?.5.3 —根据外围城镇规划】要求:。。选择架空或入地暗敷!的线:路敷设方《式线路布《置遵:循以下原则》
? : 1. 在【架,空敷设方《式中应与其它架【空线路同杆架设;】
】2. 地下电缆【线路:路径选择除》应,结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根?据规划区内》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并保证与其!它市:政公:用工:程管线?间安全?距离
5.7!.5.4 》 根据?。。。外围城镇《规划要?求,确,定,邮政局所位置邮【政支局建筑面积【为,2000~250】0 m2邮政所【建筑面积为200】~,。250 m2
【
5.7.【6 燃气
!5.7?.6.1 —燃气规划应结合城】市燃气现状和发展布!局根据当地的燃气资!源、运(输)距、制!(储)气设》备,。、用户等情》况确定合理的燃气】供,应方式
【5.7?.6.2 》 城市燃气供给【方式:一般分为《液化石油气、—煤,制气、空混气、强制!液化气、天》然,气等5种
》
5.7.【6.3?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的供气范》围为500》。0~:10000户—占,。地,面积500》~600㎡
【
5.7.6.4! , 煤制气、》空混气和天然气一般!为城市集中》生产储存《并采用管道》形式:。输送在居住区或厂】矿区内设调》。压站调压站宜—。单独设置用地面【积为40~》50㎡?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m
?
5.7.【6.5 强制液化!气站一?般在:居住区或厂矿—企业内单独生产【。储存通过管道供给】用户调压设备—采,用落地?式,或悬挂?式调压箱
5!.7.7《 管线综》合
5—.,7.7.1 规划!区内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5.!7.:7.:2 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外围管线规划】。相衔接应《与,规划区内道路、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燃—。气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
5.7.7.3! 编制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时应减《少管线在《道路交叉口处交【叉当: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 1. —。压力管线让重—力管线;
》
? 2》. 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
】 3. 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
》 4. —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5—。.7.7.4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
5.7.》7.5? 各管线布置最】小,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