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6 道路交【通及:设施
5.】6,.1 根据外围城!市交通?及设施规划确—。定规:划区道路交通系【统
5—.6.2 》 规:划区内道路平—面线型、竖向—。高程和横断》面布置形《式应满?足各类道路(如公路!、,厂矿道路、城市【道路、居《住区道路等)的设计!规范:。要求对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用较多—的居住区道路应【。满足以下要》求
5—.6.2.1—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小,区路路面宽5—8m ;组团路【路,面,宽3:。5m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5.!6.2.2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5.6】.2.2规定—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 ! 】 , ,。 表《5.6.2.2
】
】
》
— :道路类?别
【 最《小纵:坡 :
》 最大纵坡 】
— 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
》
】
【 机动车道 【
— 0.3
! 8》.0:(坡:长,≤200m》),
》 5.0(】坡,长≤:600m)
! :
—
》 非机动【车道
—。 《 0.3
— —3.:0(坡长≤50【m)
! 2.0(坡长】≤100m》)
《 ? ,
》
:
【。步行:道
— ,。。 0.5—
】。8.0
— 4—.0
【
《
?
5.6.2.】3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车行和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
【
:。5.6.2.4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城市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
5.6.—2.5 《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
5.6》.2.?6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6.2.7规】定
《
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 》 — 表?5.:6.2.7
—
《。
,
【
【 道路级别
!
!与建、构筑》物关系 《
— 居住区道路【
《 , 小区道路 !
【 组团路及宅间小路!。
】
! 《建筑物
! 《 面向道路 —
: , 无处【入口
! 高层 5
】 — 多层 3
】 : : :3
】 3《
: 2
】
—。 2
【 , ,
【
— 有出入》口
《 【
》。 5
! 2《.5
【
?
】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
】 高》。层 4
!。 多层 2
!
》 2?
》 , : 2
《
》 , 1.5《
】 :1.5?
【
—。
【围墙面向道路 【。
《 1.5
】
— 1.5《
《 1.5
】
《 ,
《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5.!6,.3 动》、静态交通设施规划!应满足?以下要?求,
5【.6.3.1 规!划区内公《共建:筑和:住,宅必须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其—中公建停车场(【库,。)的车位指标按【表,5.3?.7.8控制住【宅停车场《(库:)的车位数》不应少于每》10户一个车位【的要求
【
5.6》.3.2 》 停车?数量超?过50辆的停车【场(库?)车辆出入》口应设于城市—次干道不应直接与】主,干,道相接
《
5.6】.3.?。3 ?停车场(库)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不应小于!7.5?m
?
》5.:。6.3.4 停】车场(库)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m;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m
!
5.》6.3.5 停】车场(?库)周围的道路、广!场地坪应采用刚性】结构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地坪坡度不应】小于:0.:5%
!5.6.3.6【 , 停车?场(库)的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但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可《。设置一个车》辆出入口《
5.6!.3.7 —停车场(库)各【车辆: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m, ;出入口的—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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