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5.【6 道路》交通及设施 !5.6.1 【根据外围城市—交通及设《施,规划确定规划区道】路交:通,系统 5.6!.2 《规划区内道路平【面线型、竖向高程】和横断面布》置形式应满》足各类道路》(如公路、》厂矿道路、城市道】路、居住区道路【等)的设《计规范要《求对:。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用较多的居住区【道路应满足以下要求! 《5.6.2.1 】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小区路路面宽—58m ;组团路】路,面,宽,35m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 :5.6.2.2 】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5.6《.2.2规定 】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 】 》 表5》.,6.2.2 — 】 《。 《 道路类别! , 【 最小纵坡 【。 【最大纵坡 》 》 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 ? 】 , 《 机动!车,。道 : 】0.3 ! 8.0(坡长】≤200m》) 《 : 5.—0(:。坡长≤?600m) ! 《 ? , ?。 非【机动:车道 》 , 《 0.3 》 《 3.0(坡长!。≤50m《) ! 2.0(坡长≤】100m) 【 , 》。 — 》 步行道》 , 》 ?0.5 — 《。 8.0 【 4.【0, 》 ?。 : 《。5.6.2.—3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车】行和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 》 5.6.2.4 !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城市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 5.6.》2,.,5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5.6【.2.6《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6:.2.7规定— : 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最小《距离(m) 【 , 》 : 表5.6—.2.7 【 《 》 《 【道路级别《。 》 与建、!。构筑物?关系 — 居住区道!路 》 小区道】。路 】 组?团路及宅间小路 ! 】 【 : :。建筑:物, , 》 面向道路!。 》 无处—入口 ? 高!。层 :5 《 多】层 3 》 《 3?。 》 : ?3 》 2 — 】 2 ? 《 】 【有出入口 》 《 】 》5 : 》 , 2.5 — : 《 》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 — : 高层 4! 《 》 多层 2》。 】2 》 《 2 — 1—.5 ! 1.5 【 — 》 ? , 围》墙面:向道路 】 , 1.5 】。 》 1.5 ! 1.5 ! —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 5.6.3 】 动、静态交通设】施规划应满足以下要!。求 5.!6,.3.1 规划区!内公共?建筑和住宅必须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其中公建停车!场(:。库)的车位指—标按表5.3—.7.8控》制住宅?停车场(库)的车】位数不应少于每10!户一个车位的—要求 》 ?5.6.3.2 !停车数?量超过50》辆的:停车场(库)车辆出!入,。口应设?于城市次干道不应】直接与主干道相接 ! ? 5.6.—3.3? 停车场(库)】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不应小!于7.5m》 — ,。5.6.3.4 】 停:车场(库)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m《。;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m ! 5.6.3.5! , 停车场(库)【周围:的道:。路、广场地坪应采】用刚性结《构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地坪坡《度不应小《于0.5% ! ?。5.6.《3.6?。 , 停车场(库)的】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但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可设置】一个车辆《出入口 !5.6.《3.:7 ?停车场(库)各车辆!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m ;《出入口的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5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