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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绿地?。。。
5.4【.,1, :城市:。绿,地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 【市、区级公共—绿地包括市、区【级城市公园》、街道?广场绿地等》;
?2. 居住》。区级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道路绿《。地;
3. 【专用绿地《包括工业企业—绿地、公《用事:业绿地、《行政机关、》大专院校等》公共建筑绿》地;
《4.: 园林?生,产、防护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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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风景—游览区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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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 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应分别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如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有关?新建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部?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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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绿地】规划应按照因地制】宜、均?衡分布、联成—系,统的原则综合—考虑规划区内各类】用地、道路系统、建!筑平面布局形—。。式,等,。相关因素合理确定】各级绿化用地的【。。功能划分、》规模、服务设施【设置:、植物配置等
【
》5,.4:.4 绿》地规划设计设置的】具体内容《包括植物《(乔:灌木、花卉、草坪等!),、,水体、?艺术小品《(雕塑等《)、建?筑小品(小》卖茶座?。等)、老幼活—动设施?、,停车:。。场地、铺装地面等】
5.】4.5 》居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工业区【。、仓储?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1—5%至20% 【
《
5.《4.6? , 居住区内的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
5.4.6【.1 绿》地规划?应以绿?为主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充分利用垂直墙面、!屋顶等发展垂—直绿化?。提,高绿化的质量—。;
5】.4:.6.2 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不同的—布局方式环》境特点和《用,地,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精心】设计形成完整、【统,一,的,。绿化:系统:并宜保留规划范围】内已有的绿地或植】物;
【
,5.4.《6.3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应分级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以及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其,最,小规:模应满?足以下规定
! : 1. 居住区】。公园1.0公顷;】
: 2. !。小游园0.》4公顷;
】 3.— 组团?。绿地0.0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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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4 居住区!住宅群落内的—绿地宜采用开—敞式并应安排—居民休憩、散—步、:体育锻炼《与交往的场所—为老人、儿童设置】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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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5 》 绿地内建筑小品】等设施的建筑面积宜!控制在绿地》面积的10%以内】绿地的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5.4.6.6 】 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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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7: 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 【m2及本条其—它款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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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8!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 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 m—2/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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