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4 一般规定!
,
?4.0.《1 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与施工
】
4.《0.: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以上一《层次规?划为依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原则上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未—编制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可在?分区规划指》导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小城市可考虑直【接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对于上一层次规【划中:无,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工程:管网规划或虽有规】划但缺少坐》标、标高《。、管径等主要设【计依据的地区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前,必须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工程规划深》度要求予以》补充该补充规划需】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为设计依】据
4—.,0.3 规划编制!单元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宜以城市支路】以上:(含城市支》路)等级道路、【单位:边界或?江河湖?山等:自,然因素分隔的—区域为规《。。划编:制单元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应以一个》或若干个《完整的?基本地块为规划【编制单元
【
4:.0.?3.1 规划【编制单元规模一般】控制:在10公顷至50】公顷之?间不得?小,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最小基本地块—用地面积不》足10公顷的项【目可:。直接编制修建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规模分【大、中、小三—。级其用地规模及【。相应图纸《比例应符合表4【.0.3.》1规定
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规—模及相应图纸—比例 》 表《4.0.3》.,1
》
:
《
》 》。 小型
《
【中型:
:。 《 大型
【
】
—。 , , 规模(hm—2)
【 比例尺—。
,
规】模(hm2)
! : ?比例尺
《
【规模(hm2)【
》 比《。例尺
《 :
!
— 10?15
】 1:500【
,
? 《1530
】 《1::1000
】。 305【0
》 《1:10《00
】
】4.0.3》.2 《用,地规模超过》50公顷时》应按两?个以上规划编制【单元完成按1:50!。01:10》00比例分幅—做出各编制单—元的规划《设计:并按1:20—00比例完成表【示各规划《编制单元间关系【的规:划总平面
】4.0.4》 用?地面积计算》规划:用地面积《按编制单元界线【围合的?面积:计算规划区用—地,边界:为,城市支路(含—城市:支路)以上级道路的!面积计算至该道【路红线其它道路【。计算至道路中心线】
》。
4:.0:.5 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项目在规划】时应体现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保护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一般:地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也应:注意保护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和建、!构,筑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