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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发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一)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未?实行:的;
】(二)未公布—招标控制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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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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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按《约定:时间:办理建设工程结算】。的;
》 (五)无编制!招,标,控制价?。能力编制招标控制】价的:;
— (六?)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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