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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保障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用热市场【有序发展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的单位及用户!均须: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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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条便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利用】工业余热、》地热、?核能供热和热电【联产、自备》电站、燃煤(气、油!)锅:炉所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有偿提—。供给用户的生产【和生活用热
】 本条例所【称热生?产企业是指为热经】营企业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经营企【业是指自备热源或】者利用?热生产企业提供的热!能从事经营性供【热的单位
】 本?条例所称用》户是指利《用热经?营企业提供的—热能为其生产或【者生活服务的单位和!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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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城市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锅炉供热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的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城:市供热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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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建设供热设施兴办!热经营企业推—广,先进的供热技术【和科学办法提—高供:热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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