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建设的建设工—程质量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全程【负责 ?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建设工!程相关业务时—其签订的合》。同必须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 《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串,通在工?程建设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压!缩合理周期、—。降低工?程质量?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或《者,相关强制性》标准确需修改—的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修改?或,者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生—。效 第十条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价款支付担—保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施工单【位完成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 (二)工》程档案和施》工技术资料准—备齐全;  【   (《。三)住宅《工程经分户验收质量!合格;?  ?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 【。。     (五【)施工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 竣工?验收:时未能提供准确、完!整的工程档案和施工!技,术资料?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应,当,。委,托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状况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竣工验收事项书】面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技?术人员可依》法承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经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交付的住宅工】程应当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供产权人或使!用人:查阅、复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