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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化管理》按照下列规定—实施
— , ,(一)?公园、植物园、【动物园?、,。。游园、广《场街路等绿地由市、!。区园林?管护单位负责—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公,园、游园、由该【单位负责管理;【铁路、公《路,、河道和风》景名胜区《的绿地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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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住区:绿地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三)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负责本单位附属【绿地、门前责任地段!和生活区的》绿化及管理养护
!第二:。十五条 城市绿地】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革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
第二十】六条 园林植物有】害,生物的防治实行谁管!理、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监督、【指导
第》二十七条 通信、电!力和燃气、热—力、给?水、:排水管线《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能】损,坏城:。市绿化的在设计中和!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避让和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 因市政公用和军!事设施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城市《绿地的施工前—应当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使用!期,。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恢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城市绿地!内设置经营性—广告设施确需占【用城市绿地》设置公?益性广告设施的应当!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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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 : (一)在城—市绿地?内挖坑窖《、,采砂取土、狩—猎放牧、种植—农,作物、倾倒垃圾污】物、采摘果实;【
? ?(,二)碾压《、践踏花坛草坪【在绿地上《。堆放:物料、沙石》;
? (三)【折枝摘花、剥树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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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树上拴牲【畜、晾?晒衣物;
— (》五)倚树盖房、【。钉刻树木;
! :。(六:)其它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园中】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依:法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公园绿】地内:不得修?建与其使用》性质不符的建筑物】、构筑?物确需修建》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损伤和】砍伐古树名木不得】。摘取古?树名木的果实、种子!、枝叶
第—三十四条 建—筑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应当《采取妥善保护措【施不得损《害现场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按照城《。市规划确需砍伐或】者移植树木》时应当持有关手续按!下列规?定办理砍伐或者【移植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超过【100株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 砍伐或》。。者移植树《木应当在区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并按?规定缴纳树木补【偿费:用
上】述两款不适用于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电力、!通信、?市政、公用以及建设!工程需修剪树木时】应当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区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施工
【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分倾斜》危及管线和其他【公用设?施安全时《其管理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应及—时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树木》管理者应当服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要!求对:树木进行砍》伐、更新
】 (一)》发,现严重?病虫害已无法挽救或!者自然枯死的—;
? , : (二)严》。重倾斜妨碍交通或者!危及:人身、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安全—的;
(!。三)树龄已达到更新!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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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植物疫情的预测】预报工作建立—防治网络各》绿,化单:位,应当确定责任人负责!防治工作
第【三,十九:条, 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植物《进行园林《绿化对进入城市规划!。区内用于园》林绿化的苗木应当经!市园林植物保护部门!检疫合格后方—可使用
!在引进新的用于园林!绿化的植物》。品种之前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科学论证】防止危?害生态平《衡的植物《传播蔓延
—第四十条《 在进行树木病【虫害防治时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施药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防?止环境?污染:保证具畜安全减少杀!伤有益?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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