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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市园林绿化行政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分】期实施计划
【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科,学利用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园《绿地、生《产等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
?第十二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绿化规划》对已建?成的城市《绿地和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他绿地划定规】划绿地控制线(以】。下简称绿线)绿线】内的用?地不得发作他用不得!进行与?城市绿化《不相关?的建设?
》 因城市建设确【需对城市绿线—进行调整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实《行乔木和灌木常【绿树和?落,叶树树?林,和花:草相结合;》平面绿化和垂直绿】化相结合园林建【筑,小品及其它设施【应当布局合理—、建设适度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编制本!单位附属绿地—5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绿化—管规划应当报—所在:区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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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应》当,利用本单位或—。。者个人庭院的空地】。和零星?土,地植树、种草、栽】花提倡利用空间【发展垂直绿化
第!十五条 新》建工程项目绿化用地!所占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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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的居住】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经批准》的单体建《筑不低于25—%;
】(二)医《院,不低于45%;【
? 《(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的工厂等【单位不低于》40%;
【 (四)高等院!校不低于40%【;,
—(五:)宾馆、饭店—和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不低于30!%;
】(六:),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服务业设!。施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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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市区干?道不低于2》5%;
— (八)—。其它各项建》。设工程不低于2【5%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标准又《确需要?进行建设《的应:当在同类地面进【。行易地?绿化示按《规定易?地绿化的按》所缺:。绿化用地面积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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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应当上缴市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统一》安排用于城市—绿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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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绿化?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列入建设!的总投资中
第十!八条 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当:有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绿化【指标
《第二:。十条 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 绿化工程应—当和建设工程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边【建设边交付使用【的居住区《已使用?。的房屋周围的—绿化应?。当在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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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苗?。圃、花圃、》草圃的建设苗圃、】花圃、草《圃的用地的总面积】不得少于建成—区面积的3%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每年城市绿化专【项资金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城市—绿化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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