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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市园林绿【化行政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分期实《施计划 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科学利用!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园绿地、生【产等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 !。第十二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绿化—规划对已建成的【城市绿地《和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他【绿地划定规划绿地】控制线(以下简称】绿线)绿线内的【用地不?得发作他用》不得进行与城市【绿化不相关的建设 !     因城市建!设确需对城市—。绿线进?行调整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实—行乔木和灌木常【。绿树和落叶树树林】和花草?相结:合;平面绿》化和垂直绿化—相结合?园林建筑《小,品及其它设施应当布!局合:理、建?。设适度?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编制【本,单位附?属绿地5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绿:化管规划应当报所在!区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单位和个】人应:当,利用本单位或者【个人庭院的》空,地和零星《土地植?树、种?草、:栽花提倡利》用,空间发展垂直绿化 ! 第十五条 新建工!程项目绿化用地所】占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 , (一)开》发的居住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经批准的—。单体建筑不低于2】5,%;:     —(二)?。医,院不低于45%【; ? ,   (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的工厂等单!位不低于《40%?。。;  《   (四》)高:等院校不低于40】%;   —  (?五)宾?馆、饭店和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不低!于3:0,%; ?  :   (六》。)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服务业—设施不低于20%;!    》。 ,(七)市区》干道不低于2—。5%; 《     (八)】。其它各项《。建设工程不》低于25《。%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标,。准又确需要进行建】设的应当在同—。类地面进行易地绿】化示按?规定易地绿》化的按?。。。所缺绿?化用地面积》。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   《  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应当上缴市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统—一安排用《于,城市绿化建》设, 第十七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绿化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列入建设》的总投资中 【第十八条 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当有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绿化—指标: 第二十条— ,。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 绿化工!程应当和建设工程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边建设!边交付使用》的居住区已使—用的房屋周围的绿化!应当在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完《成, 第二十二—条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苗圃、花圃、草圃!。的建设苗圃》、花圃、《草圃的用地的总【面,积不得?。。少于建?成区面积的3—%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每年】城市绿化专》。项资金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城,市绿化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