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灭火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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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火灾风险和火灾【危害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应急预案涉及的单!位、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三十七条 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参加灭火工作并调集!所需物资予以—。支援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规划!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
!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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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 ,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 : ? (三)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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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距?离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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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人民:政府:省级民族文》化村寨以及》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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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专职!消防队的营房、人】员、车辆、装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并对—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农村、社!。区,志愿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交通运—输、环保、》安监、供水、—供电、?通信:、燃:气、医疗急救等【有关单位建立灾害】事故:救援应急协调机制相!互通报灾害信息;】有关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与灭火和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必要《。协,助
?第四十一条 —。道路和航道上不得设!置阻挡、妨碍消防车!。和消防艇通行的障】碍物公安消》防队执?行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时对阻挡、妨】碍消防车、消防艇通!行的:障碍物可以强—制清除?
《 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阻》挡、妨碍《执行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消,防车和消《防艇通?行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十,二条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油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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