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七,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企业名【称,应当体现房地产行业!特点
— ? 从事房地产开发】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变相出租【、出借、转让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核定《权限为
— : (一)一级】资质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 , (《二)二、三、四级】资质由?市,、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一级资质!的申请?、核定?、变更、注销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 :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核定资《质,。等级的应当向—市、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资质申!请资料及审查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市、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报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资料及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化达?不到原核定资—质条件?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及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低于原核》定等级的应当依【。法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重新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 】 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企》业类型、《注册资本的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资质】变更手续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
第十六条 —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应当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 !省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本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当到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
【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完成—核验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