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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工程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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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市!建设工程除工程基】础、承重结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使?用期:确,保安全使用外其【余部分实《行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民用与公!用,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土》建工程的面层、门窗!等,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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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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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 (四)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
》 : ,(五)其它特殊的应!。。保修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的保修期限按本【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对施【工单位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对!用户保修《期限从房屋建设开】发企业交给》用户住房钥匙之日】起计算在施》工单位保修期—内的由房屋建设开发!企业: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保修;超过—施工单位保修期的】由房屋建设开发【企业自行《为用户保修
【 第:三,十二条 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由责任!方按规?定承担质《量返修费用
! ,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事?故以及由《于使:用者使?用,不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属【于保修范《围
第三十三条! 在工程保修【期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质量责任【
: : (一)属于施!工单位采购》或者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和供》应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 (二)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提:供错:。。误检测数据的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承!担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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