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土】地和临时期满擅自】继续占用土》地的责令其限期【交出用地或》临,时用地拆除》违法建(构)—筑物   —  (二《)违反?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使用】转让土地未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开》工建:设,的责:令其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  (三)违反【第二十条规》。定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市人民政!府调整用地》决定:。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单《位按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处理 ?    》 ,(四)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占?用各种特殊用地从】事违法建设的拆除违!法建筑物责令其限期!退回并恢《复原:貌 ?     (五【)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水:源上游地区》建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的责令【。其,停止建?设恢复原貌 【     (六【),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进行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并恢《复原貌;逾期不执行!的没:。收全部违法》收,入 :    》。 (七)《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拆除恢复!原貌 《     (八)】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工程;所建工程【影响城市规划尚【未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违法!部分造价《。5%至2《0%:。的罚款?     (九!)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未【按规:定,拆除原建《。筑物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保证】金支付  【 ,。  (十)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定位放【线开工?或未向规划部门【申请复验继》续施工?的责:令其:停止:建,设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违法部分造价5【%至:20%的罚款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拆除     !(十一)违反—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距道路红线控制!间距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拆:。除已建部分》 :     (十二)!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擅自改变建筑设计】方案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违法部《分造价5%至20】%的罚款 》     —(十三)违》。反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设置停【车场(库)和人流集!散场地的责令其按】规定设置;拒不设置!的责令其拆除占【。用,停车场(库)和人流!集,。散,场地建筑物 】   ? (十四)违—反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改:变已建停车场(库)!和人流集散场地使用!。性,质的:责令其限期恢—复     】(十五)违反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临—时建筑期满未—能自行拆《除而由他《人代行拆除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拆除费用《。违反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擅自买卖、交】。换、出租、转让临时!性建筑物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八条: 对?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需要限期拆除又!无单位或个》人承:认其权属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在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所《在地:公布拆除决定规【定期限内仍无—承认其权《属的按无主》处理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拆!除 第【五,。十九:条 对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停止建设拆除建!。(构)?筑物的处罚决定后违!。法单:位和个人仍继续【施,。工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强【行拆除 【 第:六十条 《。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建设的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一条 开发建【设单位违反城市规】划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一【年,申请建?设用地的审批 【 ? 第六十二条— 城市《规划管?理人:员应持有《省建设厅《统一印发的“—城市规?。划管理检查》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 : 城市?规划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玩忽!。职守:。给城市规《划实施造成损—失的或者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