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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启封【和公:开标底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 , 第二?十一:条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予参加?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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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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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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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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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五)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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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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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特殊招【标项目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由招标人从专】家库中直《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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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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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六条 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应当采】用综合评《价法或者《不,低于:成本的最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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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综!合评价法是指—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投?标价格?、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采用定性评议!或者定量评分等方】式进行评审和比较】按照得票《最多或者得分最高】确定中?标人或者《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
》。 (》二)不低于成—本的最?低价法是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按照投【标价格最低确定中】标人或者《。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 《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自开标之日】起,7日内确《。定中标人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定标期】限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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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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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
【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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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要求订立书—面,合同并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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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人和【未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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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 第三《十一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同时:招标人也《应当向中标》人提:供工程付款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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