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四【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制订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环境卫生设施是指】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 】 第三十一条 【。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工》业区、商《业区、?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建《设规划应当》包含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所需投》资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 《第三十二条 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设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各类公共场—所、客运交通工具】。及其他人流集散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保养、维修!保持其整洁、完好】 ?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使用性质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迁还?建方案报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批准】城市规划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