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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制】订,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环境卫生设】施是指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 》 第三》十一:条 :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工业:区、商业区、—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建设》。规划应当《包,含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所需投资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第三十!二条 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设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各类公共场【所、客?运交通工《具及其他《人流集散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保《养、维修保持其整洁!、完好 【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使用:性质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迁还建?。方,案报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批准城—市规划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