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市场准入与建设!许可 》 第七条 下列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  (一)建设工程!施工单?位;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单【位,;     (】三)工程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招标代《理机构;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第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其许可范》围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用人单位应当—与建设工《。程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其!实行实名制》管理以?及开展岗《前技:术、:安全生?产等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九【。条 省外企业进入本!省从事建筑活—动应当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从业资—。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资—质证书、个人执业】证书及相关》的信:用状况进《行核验 《 第十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