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建】设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
第三条 》 本条例所称城市建!设管理包《括城:市建设专业规划【、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运营?。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以》及城市建设监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城市建设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节约资源、【因地制宜、公众参】与、建?管并重和持续发【展的原则
】 公众对》城市:建设管理依法—享,有知情、参与、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第【五,条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的领—导将城市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城市建设管理】经费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
第六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州(市)、县!(市、区)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监管】、交通、水利—、林业、公安、工商!、卫生、旅游—、邮政、通信、电力!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