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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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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 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的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
!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二)企业章程!;
【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
《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 《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文件
》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从》事,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七条 》 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到核发资!质证书?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年检
《
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上一?。等级资质《条件的可《以,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晋升资质—。等级
】 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分?立、合并后需—要继续?。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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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从事【土地:价格评估的机构应当!持有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资质证书方可—承担相应的土—地估价工《作
第九—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取?得咨:格证书;其他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人员应当《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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