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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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跨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 !城市和?镇、乡应《。。当依:照城乡规《划法和本条例编制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需要编制《规划的村庄》应,。当编制村庄规划【其他村庄根据发展】需要编制村庄规划】但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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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持,传统风貌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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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乡,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体现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并处理好!与交通、水利—等相关规划的关系】
城乡规!划应当采取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式编制》并通过本《行政区域的主要【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
【第六条 城乡规划】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规!划,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城乡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跨区域的城乡规划】编制经费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统筹?保障
》 省人民政【府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镇、乡、—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予以】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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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 市辖区、各类【开发区(园》区)不设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确需设立的!可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设置派出机构具体负!责该区域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乡、镇应当【。明确相关机构或者人!员依法承《担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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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相关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城—乡规划委员会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就城乡》规划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审查提出!。意见
第九!条 :鼓励开展城》乡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先进理念推进—城乡规划《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
!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制定、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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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乡规划!管理:实行岗位证》书制度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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