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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
第二十八!条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采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节能:的监管确定本—市公共建筑重点【用电单位《及其年度用电—限额
第【二十九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根据能源消耗【指标、用能系统【特征制定相应的【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建筑物用—。能系统进行》维,护、检修、监测【及更新置换保证用能!系统的运行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三十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建筑运行!能耗统计《档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调查统计如实!提供建筑物能源【。消,耗数据
第!三十一条 》供,热单:位,应当采用先进、节能!的供热方式和系统】装,置,推进实施计量—管理和按热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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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单位应当加强对!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节能?教育和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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