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公共建筑附!。属场地环境
【
1?.基本原则》
※【满足功能《要,求突出主体建筑【
2.具》体要:求
(《1)教育、文体用】地
— ※应确保托幼机】构和中小学的活动场!地享:受充足的日光
】 《※绿地覆盖》率不低于50%;周!围宜设置《510米宽的绿化隔!。离带
(2—)医疗机构
】 :。 ,※绿地率《不低于?60%常《绿与落?叶植:物比例宜《保持在l3左—右
※】用地周围防护—林带的宽度》不低于1015米特!殊,的不低于《1525米》
(3)工矿企业!环境
?
※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企【业,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用地周围须设】不得少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
》。
※—根据企业内使—用功能的分区分【别施行不同》的环境?。规划:设,计审查管理要求【
,
※—必须:突,出,工矿企业特》点重点?强调环保、》卫生、防《护、服务功》能
※防!。护林带宜选用—抗性强、吸附—力,。强的植物《采用通透、》半通透、紧密和复式!结构的种植》方式
4.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等附!属场地环境
! ※临主》要,街路的场地应留出一!定宽度和规模的绿】化环境用《地宽度一般不小【于10米《有条:件的可适当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