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公共!建筑附?属场地环境
【
1?.基本原则
—
※满足功!能要求突《出主:体,建,筑
2《.具体要求
—
(1)教育、文体!用,地
※】应确:保,托幼机构《和中小学的活动场】地享受充足》的,日,光,
※绿】地覆盖率《不低于5《0%;周围宜设置】。5,1,0米宽的《绿化隔离带
(2!)医疗机《构
※】。绿,地,率不:低于:60%常绿与落叶植!物,比例宜保持在l3】左右
》 ※用地—周围防?护,林带的宽度不低【于1015米特殊】的不低于1525】。米
?(3)工矿企业【环境:
—※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企业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用地周】围须:设,不得少?。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
【※根据企《业,内,。使用功能的分—区,分别施行不同的环】境规:划设计审查管理要求!
《 :※必须突出》工矿企业特》点重点强调》环保、?卫生、防护、—服务功能
! ,。※防护林带宜选【用抗性强、吸—附力强的植物—采用通透、半通【透,、,紧密和复式结构的种!植,方式
《4.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等附属场地】环境
【 ※临主要街路【的场地应留》出一定宽度和规模】的绿化环境用地宽】度一般不小于10米!有条件的可适—当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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