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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建筑附属】场地环境
】1.基?本原则
】 ※满足功能要求】突出:。。主体: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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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要?求
(《1)教育、文—体用地
— : ,※,应确保托幼机构和中!小学的活动场—地享受?充足的日《光
※】绿地:覆盖率不低于—。50%;周围宜设】置51?0米宽的绿化隔离带!
(2)》医疗机构
【 , ※绿地率不【低于6?0%常绿与落叶植物!比例宜保持在l3】左右
《 ※用—地周围防护林—带的宽度不》低于10《。15米特《殊的:不低于1525米】。
(3)》工矿企业环境
!。 ※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企业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用地周围须!设,不得:少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
—※,根据企业内使—用功能的分区—分,别施行不同的—环,境规划设计审查【管理要求
】 ※必须突出【工矿企业《特点重点《强调环保《、,卫生:、防护、服务功能
!
》※防护?林带宜选用》抗性强、吸》附力强的植物采用】通透、?半通透、《紧密:和,复式结构的种植方】。式
4.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等附属场地环境】
: 《※临主要街路的场地!。应留出一定宽度和】规模的绿化环境用地!宽度一般不小于1】0米有条件的—可适当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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