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79-2012 建标库

5.9  基础设计

5.9.1  在无爆炸荷载参与时,基础设计可按国家现行有关基础设计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计算。

5.9.2  在有爆炸荷载参与时,基础设计应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基础抗倾覆及抗滑移验算。

5.9.3  设计时,应采用外墙爆炸荷载、屋顶爆炸荷载、恒荷载、活荷载同时组合的动力反应最大值。

5.9.4  当采用天然地基时,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行地基土承载力验算时,爆炸荷载作用情况下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可取其特征值的2倍。

    2  验算基础抗倾覆时,基础抗不平衡侧向动力荷载的倾覆安全系数应取1.2,不计入活荷载的影响。

    3  抗滑移验算时,抗滑移安全系数应取1.05。当计入基础的被动土压力增加抗滑能力时,基础的被动土压力应取不平衡荷载的1.5倍,不平衡荷载应取总动水平荷载减去摩擦阻力。

5.9.5  当采用桩基础时,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桩基础在爆炸荷载作用下的允许垂直承载力,可取其垂直承载力极限值。

    2  桩基础在爆炸荷载作用下的水平允许承载力,可取其水平极限承载力。计入基础的被动土压力与桩共同抵抗爆炸水平力时,桩基的最终水平承载力及作用在基础墙及基础上的被动抗力组合后,不应小于所有所需水平抗力的1.5倍。

5.9.6  基础埋深不宜小于1.5m。设计时可计入刚性地坪对基础的嵌固作用(图5.9.6)。

5.9.7  独立基础宜设系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