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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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塔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T9462-1999中4.1.1、4.1.3、4.1.4的规定。

3.2  塔机的抗倾翻稳定性应符合GB/T9462-1999中4.1.6的规定。

3.3  自升式塔机在加节作业时,任一顶升循环中即使顶升油缸的活塞杆全程伸出,塔身上端面至少应比顶升套架上排导向滚轮(或滑套)中心线高60mm。

3.4  塔机应保证在工作和非工作状态时,平衡重及压重在其规定位置上不位移、不脱落,平衡重块之间不得互相撞击。当使用散粒物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防水,保证重量准确、稳定。

3.5  在塔身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应固定产品标牌。标牌的内容应符合GB/T9462-1999中7.1.1的规定。

    在塔机司机室内易于观察的位置应设有常用操作数据的标牌或显示屏。标牌或显示屏的内容应包括幅度载荷表、主要性能参数、各起升速度挡位的起重量等。标牌或显示屏应牢固、可靠,字迹清晰、醒目。

3.6  塔机制造商提供的产品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GB/T9462的有关规定。

    对于塔机使用说明书除应符合GB/T9462-1999中7.2.6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使用材料的低温力学性能、机构的使用环境温度范围及有关因素决定塔机的使用温度、正常工作年限或者利用等级、载荷状态、工作级别以及各种工况的许用风压;

    b)  安全装置的调整方法、调整参数及误差指标;

    c)  对于在安装起重臂前先安装平衡重块的塔机,应注明平衡重块的数量、规格及位置;

    d)  起重臂组装完毕后,对其连接用销轴、安装定位板等连接件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法;

    e)  在塔身加节、降节过程中,安全的作业步骤、使用的平衡措施及检查部位和检查项目;

    f)  所用钢丝绳的型式、规格和长度;

    g)  高强度螺栓所需的预紧力或预紧力矩及检查要点;

    h)  起重臂、平衡臂各组合长度的重心及拆装吊点的位置。

3.7  使用单位应建立塔机设备档案,档案至少应包括:

    a)  每次安装地点、使用时间及运转台班记录;

    b)  每次启用前按GB/T9462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常规检验的记录;

    c)  大修、更换主要零部件、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d)  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e)  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