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 第二》十八条 对保护【电力设施做出—下列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给予100》元至200》0元的奖励;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20?。00元以上的奖励】 《  : ,(一)对破坏、【盗窃或哄抢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检【举、揭发有》功的;   ! (二)对破坏、】盗,窃或哄抢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进《行斗争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 ,    (三)发!。。现电力设施隐患【及时向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电力设施产权】人或管理者报告【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 (四)为》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做出其他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尚未造成电力设施】损坏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电力设《施损:坏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可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的单位未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和废旧电—力设施?器材:设备相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行政综合—。。执法机关依法予以拆!除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清】除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    (一—),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5,00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  【  (二)》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烧窑、烧荒、】。挖沙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 ?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盗—窃、哄?。。抢库存或者已—废弃停?止使用的电力设【施器材的; !   (二)—盗窃、哄抢尚未【安装完?毕或尚未交》付使用?单位验收的》电力设施的; !    (三)阻】碍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致【使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不能《正常:进行的; 【 ,   (四)扰乱电!力生产企业、变【电所、电力调度机】构和供?电企业?的秩序致《使生产?、工作和营业不能正!常进行的; !   (五)拒绝、!阻碍电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六》)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