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力,。设施的?规划:和计:划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时】应避开电《力设施保护区—。;审批或规划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新建建—筑物时应《征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必须占用保护—区的应与电力—设施产?权,人或管理者》协商重?新划定新的》电力线路走廊 【 【第二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力】设施: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并与【周围已建设施—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电力设施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 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用设施、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电力设施时—或电力设施》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城市公用设施、【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时双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协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 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或拆迁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 》。第二十五条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电力设施产权人】应依法予以修剪、】移植或?砍伐 ! 第二?十六条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安全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 】 第二十七!条 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和城市公用!设施、城市绿化【及其他工程建设之间!发生妨碍时按下列】原则处理《   — (一)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需穿过林区!时应:尽,量不砍伐《树,木采用增加》杆塔:。。高度的技术措施【;确需砍伐树木的由!。电力:设施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所有!者,。一次性补偿费用并与!。其签订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  !  (二《)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林业(园《林)部门《对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应当负责修—剪并保持今后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    (【三)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林业(园—林,),。部门需与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征得同?意后可?种植低矮树种—并由林业(园林)】部门负?责修剪以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四:)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应对树!木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所需费用—由树木?所有:者,负担 — 】电压等级《 —最大风偏距离 】 最大垂直】。距离 — — , 35-1【10千伏 【  3.5米 ! 》4.0米 — ! 1《54-?220?千伏 4!.0:米 : 4.【5米 】 — 330千伏 ! , ?5.0米《 《。 5.5》。米 【 : , , 50—0千伏 — 7.0米 ! : 7?.0米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