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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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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中小于和以下】的数字均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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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 本规定《所称区域级》别与本市住》宅房屋?。拆迁区?域级别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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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副城《和组团区《域范围内的旧区【改造涉及的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可按本规《定三环路以内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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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区外【的城镇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参照本规!定三环?路以外地《区建:筑间距标准执行【
第三】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居住建筑中的临时建!筑,以,及,未经批准为居—住的建筑被》遮挡的?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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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发布的】沈阳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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