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四十一条 【省、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第四十二《条 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作出【决议、决《定 第四【十三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遵守和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对《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责任人应当!作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监察决《定或:者提出予以》纠正的监察建议 ! 第四十四条 】省、:市、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省、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每年应当对城】乡规划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    (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是否已办理规】划许可; —     (二)!城乡规?。划许可?。的执行情《况; —    (三)规】划控制情况; 【。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五)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 !。   《  (六)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监测系统完【善城乡规划信息平台!设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接受公》众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和配合》新,闻媒体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舆论监督 【 第四十《六条 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 第四十》。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核发规划许】可证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