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质量!责,。任
:
?第八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供应等《。单,位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依据本—条例规定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第九条 建设单位(!含房屋开发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资》质等级与之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质量责】任
! : 建设单位进行住!宅工程建设》应当将煤气管—线、电话通讯管【线、消防《等配套设施与土建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批准:。后应当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建》。设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监督!管,理,费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程施《。工中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等级验核;【工程验核合格后【。按照:规定向工程》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办理交付】使用手续
】
? ?。 未经工—程质量?等级验核或》者验核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使用 【
: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的质量标准、验收】规范验?收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不得【强行为施《工,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构配件及指】定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厂家 》
第十三【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勘察设计项【目,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满《足,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的要求 【
《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指定【工,程所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生产厂家
—
第《十五条 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完成后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或者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和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参加】。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含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
【 ? 对重点工程、】超高层建筑》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向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
】
,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按其组织施—工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不得进》行转包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工,作负责;分》包单位应当就—其分包的工程质量】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计量、测!试等基础工》作,;,对,建设工程所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进行试验、检验!未经:。试验、检验或—者试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组织施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期
》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
!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 , ,
》 ?(三)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进行回【访和保修向建设【单位作出有关使用、!保养、维护的—说明:并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
第二十二条 建设!。监理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监理项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并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必须经省《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和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资质【审查方可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所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检测
!
— ,建筑材料、构配件检!测所:需试样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取,样送试或者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现场抽样 !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对出】具的检测数》。据和鉴定报告—负责
》
,
第:二十四条《。 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 (一)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购销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 (—二)有检验》机构或者检验人【员签字?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
— (三)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标志、编号、批【准日:。期、有效《期限;
】
》 (:四)国家和省有关产!品质量的其他要求 !
《
,